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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曾以法治為傲,但這一次,一座城市的安全要靠居民自己上電視求助、罷除法團、舉報承建商才能維系,臉可真丟大了。
前文回顧:
火災后,香港警方以誤殺罪抓了3人:宏業建筑的2名董事和1名顧問。廉署隨后出手,再抓2名工程顧問公司董事。5人落網,罪名從誤殺延伸到貪污。
為什么是這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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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背后,隱藏著怎樣的驚天貪腐?
1
香港宏福苑大火里,有一道數學題:3.3億維修費買來什么?
3.3億港元維修費,1984戶分攤,每戶掏16萬至18萬。有老人取出畢生積蓄,有工薪家庭四處借錢,只因法團說“強制驗樓后必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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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錢交了,等來的不是安心,是火光沖天。
竹棚架、非阻燃網、發泡膠封窗——這些材料疊在一起,像給大樓穿了件淋滿汽油的壽衣。
居民早前投訴工人在竹棚抽煙,勞工處回函:“條例未涵蓋棚網阻燃標準。”好一個“未涵蓋”!原來香港的法律管不住火星子點著尼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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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們不是沒反抗過。去年9月,他們罷免舊法團,選出新代表,要求重新審視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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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宏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照舊施工,棚架照舊搭,發泡膠照舊貼。
為何換不掉一家劣跡斑斑的承建商?是合同鐵板一塊,還是利益鐵索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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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看看宏福苑維修的流水賬:
竹架不如鋼架安全,卻堅持用竹;
發泡膠遇熱即燃,卻用來封窗;
居民投訴棚網不阻燃,承建商拍胸脯“符合行業慣例”……
這哪里是施工?這是把大樓當祭品,給利益鏈上的鬼神上供。
廉署調查方向很明確:工程招標是否被操縱?材料采購是否吃回扣?監管審批是否睜只眼閉只眼?
若貪污坐實,對香港的廉政美名將有不少沖擊。
有人說,香港不是廉政公署威名遠揚嗎?不是全球清廉指數榜常客嗎?
但廉政招牌擦得再亮,也有照不見角落里蛆蟲的時候。
宏福苑維修工程中,幾乎所有環節都看似“合法”:法團依法招標,承建商依法施工,監管依法回復“條例未涵蓋”。
可上百條人命證明,當清廉淪為程序正確,當法治變成文件游戲,腐敗就有了作妖的空間。
這讓人想起中環華懋大廈火災后,屋宇署才急發通告要求檢查阻燃材料。就是這樣,總在流血后才貼創可貼,總在死人后才抓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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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只會事后補救,不敢事前割瘤,說難聽點,廉政就不過是墳頭燒紙——做給活人看的儀式。
香港曾以法治為傲,但這一次,一座城市的安全要靠居民自己上電視求助、罷除法團、舉報承建商才能維系,臉可真丟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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