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青少年法治意識,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危險駕駛行為,11月25日,洛寧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將莊嚴的法庭“搬”進了洛寧縣中等職業學校的課堂,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嫌危險駕駛罪案件,并以此為契機開展了一場生動的法治教育活動,為現場80余名師生帶來了沉浸式的法治體驗。
“零距離”觀摩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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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槌聲響,庭審正式開庭。在員額法官曹萍萍的主持下庭審活動有序進行,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馮某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鑒定,馮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法庭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馮某犯危險駕駛罪,依法判處其相應刑罰。
師生們“零距離”感受到了法律的嚴肅性與公正性,對危險駕駛行為的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有了最直觀的認識。
“以案釋法”筑牢安全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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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結束后,為鞏固和深化教育效果,曹萍萍為同學們播放了一個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警示片。該片通過真實慘痛的交通事故案例與模擬場景再現相結合的方式,深入淺出地向同學們講解和剖析了隨意橫穿路口,違法駕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騎行等 “七大交通危險行為” 的危害及正確做法。
“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后果這么嚴重!”“以后我一定要提醒家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同學們紛紛分享自己的感受,表示通過此次庭審和視頻教育,深刻認識到危險駕駛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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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萍萍“趁熱打鐵”,圍繞交通事故多發、易發等方面,為同學們帶來了一場貼心的安全提示。她從日常出行的三個基本環節入手,細致講解“步行、乘車、騎行”等方面的安全要點。同時,將這些安全提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緊密結合,向同學們普及法律知識,闡明了許多看似尋常的習慣背后所涉及的法律責任,引導大家不僅要學會“避險”,更要懂得“守法”,從法律層面筑牢安全出行的思想根基。
此次活動是洛寧法院創新普法形式、主動延伸司法審判職能的一個縮影。通過“巡回審判+現場普法”的模式,真正實現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會效果。接下來,洛寧法院將繼續深化司法為民舉措,積極推動巡回審判進校園、進社區、進鄉村,通過以案說法的形式,讓法治觀念深入人心,用法治力量為青少年的平安成長保駕護航,為構建平安洛寧提供更加堅實的司法保障。
來源:洛寧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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