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2025年12月1日,《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24)正式全面實施。
這項被稱為“史上最嚴”的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在政策制定者眼中,是一場針對安全出行的必要改革。
然而對于大炮這樣電動自行車用戶而言,這項政策與真實出行需求之間的隔閡,讓人不吐不快。
新國標中最引人注目的規定,是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并引入“超速斷電”機制。
這意味著當時速超過25公里時,電動自行車將自動切斷動力輸出。
對每天穿行于城市大街小巷的電動自行車用戶來說,25公里/小時的限速嚴重影響了出行效率。
要知道,普通自行車在正常騎行中,時速也常常接近30公里,每小時25公里的速度,再加上堵車、等紅綠燈,這就跟騎自行車沒啥區別了。
除了通勤效率的下降,新規中:“當時速達到25km/h時,電機自動停止動力輸出。
假設有車朝這種電動車駛過來,電動車主一著急,滿擰一下,啪嘰一下斷電‘您已超速’,然后絕望等死。”
這種看似極少數的極端情況,在實際使用場景中出現的頻率其實相當的高。
另一項令人費解的規定,是電動自行車不要求安裝后視鏡。
但凡騎過電動車的都知道,當你戴上頭盔之后,回頭觀察是多么困難的一件事。
政策制定者可能認為,25公里的慢速足以讓后車反應,但那一切的前提,是所有交通參與者都遵守規則。
現實中,非機動車道往往充斥著飛速的外賣車、超標的電摩、逆行的“小電驢”,失去后視鏡的電動自行車,無異于失去了“第三只眼”。
對于追求稍高速度的消費者,標準制定者提供了另一種選擇——電動輕便摩托車。
但這就必須走上機動車道,50公里的限速,在機動車道上相當于移動路障,以血肉之軀與鋼鐵汽車為伍。
新國標中還有一條飽受爭議的要求:騎行者過斑馬線時必須下車推行。
這個條款出現,大炮一度懷疑是不是因為某些專家開車右轉時不注意避讓,撞到行人和非機動車后,索性直接禁止騎行通過。
現實中,我們幾乎看不到電動自行車用戶在過馬路時真的下車推行,這種脫離實際的條款,最終就是一紙空文,嚴重削弱了法規本身的嚴肅性。
此外,新規還要求強制安裝腳蹬。腳蹬子這玩意,有電的時候用不到,沒電的時候蹬不動,不僅影響雙腳撐地,還對對穿裙子的女性更極不友好。
而“僅允許載12歲以下兒童”的規定,新規產品中,電動自行車連座椅都沒,如何載人?
更何況,現如今12歲的小孩有的都比父母長得高了,讓兒童站在踏板上?
說實話,不遵守交通規矩的人,他無論開什么樣的車,他都是不遵守,并不能簡單歸咎于車輛本身。
至于所謂的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劃分,早已不符合時代要求。
過去,摩托車、助力車等兩輪機動車多行駛于機動車道;如今,大量限速30-35公里的兩輪電動車完全可以在非機動車道安全行駛。
問題不在于車,而在于人。
大多數電動自行車用戶是普通的工薪階層,他們依賴這種經濟、靈活的交通工具解決日常通勤。
遺憾的是,新國標在制定過程中,似乎并未充分傾聽這群人的聲音。
究其原因,是一群不騎電動車的人,為騎電動車的人設計了新國標。
有網友給出了一針見血的評論——新規是圍繞著怎么讓你掏錢這個本質行為來的。
你電瓶車續航遠了,還怎么去買好地段的房子支持?
你電瓶車速度快了,還怎么去買汽車支持國家產業升級?
你電瓶車可以載人,還怎么去坐公共交通提高財政收入?
你電瓶車有后視鏡,還怎么讓你提心吊膽地不敢買車騎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