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輕微違法者點亮回歸的燈:治安記錄封存制度背后的懲戒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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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即將實施,其中第一百三十六條設立的“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制度”引發廣泛討論。這條規定明確,因吸毒、打架、賭博等尚未構成刑事犯罪的治安違法記錄將被封存,限制公開查詢。每年超800萬曾受治安處罰的群體,終于看到了“擺脫終身標簽”的希望,但公眾的擔憂也隨之而來:封存是否等于縱容?社會安全能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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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刷身份證,警報聲就響徹整個高鐵站,周圍人異樣的目光像針一樣扎過來。”26歲的北京職場人小王談起自己3年前的經歷,聲音依然發顫。因與男友沖突被拘留3天,這張“看不見的標簽”讓她連出行都成了心理負擔。湖南的唐先生則因年輕時護毆鄰居被拘留,與夢想的消防員職業失之交臂:“一次沖動,好像一輩子都被釘在了十字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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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2019至2023年,全國治安案件查處量達4035萬起,平均每年807萬起。這些案件中,多數是輕微違法,但記錄的公開卻讓當事人在就業、考公、子女入學等方面長期受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包涵指出:“最重的犯罪和最輕的違法,過去共享著‘終身記錄’的代價。這種困境需要法律來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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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刪除,更不是縱容
“封存絕不意味著對違法行為的輕縱!”北京大學法學院研究員趙宏強調。根據法規,封存僅限制非必要查詢,記錄仍完整留存于公安系統。若涉走私、販毒等刑事犯罪,記錄將按前科管理,絕不適用封存。此外,我國對吸毒人員實行“動態管控”,公安機關定期回訪檢測,職業準入也有嚴格防線——網約車司機、幼師、保安等崗位依法可查詢記錄,封存制度并未削弱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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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明的一步:平衡懲戒與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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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設立這一制度?在包涵看來,這是對“一次違法、終身受限”觀念的革新:“社會能否接納知錯能改者,是衡量其寬容與成熟的標尺。”他舉例,禁毒法早已明確要為吸毒者提供回歸社會的路徑,而新規正是將“懲教結合”理念制度化。趙宏則指出,封存保護的是每個人的人格尊嚴:“有前科者也是公民,其勞動權、隱私權同樣受憲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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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中的共識:安全權與隱私權如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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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鄰居吸毒記錄封存是否威脅社區安全”的擔憂,專家表示,公眾安全權的保障不應以犧牲個體隱私為代價。現有法律已構建多重防護網:例如校車司機、危化品運輸等崗位明確禁招吸毒人員,封存制度反而能避免輕微違法者被“一刀切”排斥,防止他們因絕望而再次滑向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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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重罰”到“救贖”:法治的溫度
有網友擔心明星吸毒案件不再通報會削弱警示作用,但趙宏認為,封存是對所有人的平等保護,而非特權開綠燈:“法治文明的意義,正是從單純重罰轉向更人性化的治理。”正如一位曾受處罰的網友留言:“法律給了我們拍掉塵土重新站起來的勇氣,我們更該用行動證明自己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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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可以封存,人生必須繼續。這項制度的深意,不僅在于打破標簽化的歧視,更在于為迷途者點亮一盞回歸的燈。您如何看待治安記錄封存制度?歡迎在評論區分享您的觀點。
(本文基于央視新聞采訪內容及法律條文解讀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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