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爆料: 孩子在長春市富民大街V盟薈2樓天星舞蹈培訓學校學習街舞,2025年6月續費24節1512元。孩子上了8節課以后,由于時間問題,不打算繼續學習,要求學校退還還未上課的費用,校長拒不答應,說報繳費時通知過家長因消費者中途停止學習,學校不退任何費用。家長覺得這是霸王條款!
![]()
![]()
![]()
舞蹈班不去上課了也不退費合理嗎?咨詢有關法律是這樣回復的
舞蹈班不去上課了也不退費,在多數情況下是不合理的,但具體需根據合同內容和實際情況,結合相關法律法規來判斷。
一、不合理情況分析
- 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因此,如果舞蹈班未按約定提供服務(如課程),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費。 法規1
- 合同中的霸王條款無效:
若舞蹈班合同中包含“任何情況概不退款”等顯失公平的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此類格式條款可能因剝奪消費者基本權利而被認定為無效。因此,舞蹈班不能以此為由拒絕退費。 法規2
- 培訓機構違約:
如果舞蹈班在教學質量、師資力量、教學內容等方面與宣傳不符,或頻繁更換教師、壓縮課時等,導致學員無法正常接受培訓或培訓目的無法實現,學員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費。舞蹈班在此情況下拒絕退費是不合理的。
- 合同明確約定且合理:
如果培訓合同明確約定了在特定條件下(如學員因自身原因主動退學且已完成一定課時比例后)不予退費,并且這種約定是合理的、不存在顯失公平等情況,同時舞蹈班也充分履行了告知義務,那么在符合這些約定條件時,舞蹈班不退費可能具有一定合理性。
- 學員單方違約:
如果學員因自身原因(如時間沖突、興趣轉移)主動要求退費,而舞蹈班已提供部分服務(如已安排師資、場地等),舞蹈班可扣除實際成本后酌情退費。在這種情況下,不退還全部費用可能有一定合理性。
當舞蹈班拒絕合法退費請求時,消費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 與該機構協商退款
:雙方可嘗試通過協商達成退款協議。
- 向消費者保護協會投訴
:消費者保護協會可以協助解決消費糾紛。
- 向法院提起訴訟
:若協商和投訴均無果,消費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舞蹈班退還所交費用,并可要求賠償違約金。
綜上所述,舞蹈班不去上課了也不退費,在多數情況下是不合理的。消費者在遇到此類問題時,應了解自己的合法權益,并通過合法途徑積極維權。同時,在簽訂培訓合同時,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確保自己清楚了解合同內容,特別是關于退費、違約責任等方面的約定,以防止出現不利條款。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