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句“你有freestyle嗎”火遍街頭巷尾,隨便一場收入就夠普通人奮斗一輩子。
如今是他在監獄里熬的第三個年頭,可就在11月末,法院又送上“新禮包”。
這次,就連他最親近的表哥也備受牽連,成了連高鐵都坐不了的“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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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神壇到監獄,頂流的“自殺式”墜落
2021年夏天之前,吳亦凡的人生劇本堪稱“爽文模板”,2012年以EXO-M隊長身份出道,漫畫臉配187cm身高,直接收割中韓兩地粉絲,回國后更是趕上流量時代的風口,資源好到讓人眼紅。
馮小剛彎腰遞劇本請他演《老炮兒》,三大頂奢品牌排隊送代言,LV更是打破慣例,給了他全球代言人的頭銜——這待遇,當時內娛沒第二個人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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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的他,專輯在246個地區同步發行,粉絲刷榜能碾壓國際巨星,13.5萬的定制豪車上線25秒就售罄,手握近幾十個代言,從高端香水到平價洗發水,電視上、商場里全是他的臉。
殊不知這份“風光”,全是建立在踐踏規則之上,2021年6月,都美竹一篇長文撕開了他的偽裝——以選MV女主為借口誘騙年輕女生,甚至把魔爪伸向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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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吳亦凡團隊死不承認,發律師函辟謠,粉絲更是網暴都美竹“想紅想瘋了”,最荒唐的是他媽媽,不僅不勸兒子認錯,反而偷偷轉錢想息事寧人,轉頭還報警告都美竹敲詐,妄圖“反殺”。
這波操作純屬“搬石頭砸自己腳”,警方一調查,敲詐證據沒找到,反倒順藤摸瓜查實了吳亦凡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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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位受害者接連站出來,證詞細節精準對得上,連他團隊銷毀證據的痕跡都被查到,2022年一審判決下來:強奸罪、聚眾淫亂罪,合并執行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驅逐出境;2023年二審維持原判,這個曾經的頂流,徹底成了“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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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諷刺的是,之前網上瘋傳“吳亦凡死在獄中”的謠言,他的關聯公司都懶得辟謠——畢竟現在的他,連“被造謠”的商業價值都沒了。
可誰也沒想到,他自己爛透了不算,還把整個家族的“遮羞布”都扯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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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淪為“犧牲品”
吳亦凡倒臺后,最慌的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表哥吳林,因為吳林不只是親戚,更是吳亦凡商業帝國的“操盤手”——北京凡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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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吳亦凡賺的每一分錢,都要經過他這位表哥的手,以前跟著表弟吃香的喝辣的,出入坐飛機頭等艙,住星級酒店,在圈內也是說一不二的人物,如今卻成了法院的“重點關注對象”。
11月29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的一則公告,把這對表兄弟的落魄徹底公之于眾,公告顯示,北京凡世文化傳媒因為拖欠38563元訴訟費,被法院立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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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家曾經的“吸金機器”,硬是拖了兩個多月沒交錢,逼得法院在11月25日直接對法定代表人吳林下達限制消費令。
別小看這3.8萬,在當年吳亦凡眼里可能連一頓飯錢都不夠,現在卻成了壓垮吳林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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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限消令直接把吳林從“圈內大佬”打回原形,不僅不能乘坐飛機、高鐵一等座,不能入住星級酒店,不能購買不動產,甚至就連給孩子報高收費私立學校都受限制。
但其實,這也只不過是他債務危機的冰山一角,因為早在2021年,吳林就因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成了被執行人,當時的執行標的就超過6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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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在,他和關聯公司累計未履行的債務已經突破1億元,光欠華帝股份的代言費和違約金就將近1900萬,至今沒還清。
有人說吳林是“背鍋俠”,可法律面前沒人能講“人情”,根據《公司法》規定,法定代表人要對公司的經營行為負全責,他享受了吳亦凡頂流光環帶來的紅利,就必須承擔相應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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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吳亦凡偷逃稅0.95億,連補帶罰6個億,這筆錢大部分都要由吳林管理的公司承擔;現在品牌方集體索賠,也都是沖著他這位法人來的。
這哪是背鍋,分明是“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必然結果,吳林從云端跌落地獄,不過短短四年時間,這都是拜他那位“頂流表弟”所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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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和表哥的接連“翻車”看似是個人悲劇,但實則都是內娛“家族式運作”亂象的必然結果!
內娛“家族式運作”該醒醒了
這些年,不少明星都喜歡把親戚拉來當法人、管財務,覺得“自家人放心”,還能規避風險。
吳亦凡就是典型——表哥當法人,媽媽當監事,整個商業帝國全是“自家人”把控,以為這樣就能為所欲為,可到頭來,反而成了“一鍋端”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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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比其他失德藝人,吳亦凡的下場算是“罪有應得”,他把整個家族都綁在自己的“違法戰車”上,從媽媽出昏招報警,到表哥幫他運作灰色收入,每一個親近的人都成了他的“幫兇”,最終也都要付出代價。
這事兒更給內娛所有人提了個醒:流量從來不是“免罪金牌”,資本也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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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吳亦凡,在監獄里還要面對這些爛攤子的后續,按照13年刑期計算,他出獄時已經快50歲,作為加拿大籍還要被驅逐出境,別說重返娛樂圈,能不能維持基本生活都是問題。
而他的表哥吳林,這輩子恐怕都要背著“失信被執行人”的標簽,后代也會受到影響,這哪里是“頂流隕落”,分明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活生生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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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頂流巨星還是幕后大佬,只要敢觸碰法律紅線,就必然會受到懲罰,畢竟,真正的娛樂圈,不該是流量的“法外之地”,而該是靠作品說話、靠德行立足的地方。
吳亦凡的悲劇已經無法挽回,他的表哥也用自己的遭遇敲響了警鐘,希望所有藝人都能明白:名氣越大,責任越大;流量再高,也高不過法律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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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
極目新聞:《吳亦凡案二審維持原判,從“頂流”到罪犯是個深刻教訓》2023年11月24日
羊城派:《吳亦凡案維持原判后,都美竹發文:請他的粉絲認清現實》2023年11月24日
老生晚報:《吳亦凡被抓!人民日報、中央政法委銳評:法律面前無頂流!》2021年8月1日
短:《@前方+——吳亦凡經紀公司欠繳訴訟費3.8萬元,法院向吳亦凡經紀公司追繳訴訟費》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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