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工業園區法院一紙判決掀起軒然大波。工程師李某因單月14次超1小時滯留衛生間被解雇,最終獲賠3萬元。這場"帶薪如廁"引發的勞動爭議,撕開了算法管理時代職場監控的殘酷面紗——當企業開始用秒表丈量生理需求,打工人的最后隱私堡壘正在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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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化
如廁數據化:從考勤機到AI監工的進化史
李某案中公司調取的監控記錄顯示,其26個工作日內衛生間滯留總時長堪比半個工作日。這種精確到分鐘的取證方式,正是現代企業數字化管理的縮影。在智能考勤系統加持下,工位傳感器能捕捉員工離席頻率,WiFi探針可追蹤移動軌跡,甚至有的企業開始試點"智能馬桶",通過壓力傳感器統計如廁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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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員工手冊》中"擅離崗位超時視為曠工"的條款,被算法轉化為冰冷的判定標準。李某簽約時簽收的2020版手冊明確規定:半年累計曠工3天即可解雇。當人類管理者戴上數據眼鏡,生理需求與消極怠工的界限變得模糊——超1小時如廁被系統自動標紅,4小時滯留直接觸發解雇程序,人性化判斷讓位于二進制裁決。
痔瘡與算法的羅生門:病假條難敵數據流
李某主張的痔瘡護理理由,在算法構建的證據鏈前顯得蒼白。法院特別指出:其購藥記錄發生在滯留后期,手術更是解雇后才進行。更關鍵的是,26天監控顯示其行為具有明顯選擇性——2024年4月前及5月27日后均無類似記錄。這種數據比對徹底瓦解了"因病如廁"的正當性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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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算法管理的殘酷性在此顯露無疑:它不關心疼痛的真實性,只認可用印著公章的病假條。當李某既未提前報備病情,也未履行請假手續時,系統默認將其歸類為"惡意占用工作時間"。在字節跳動等企業推行的"效率分析系統"中,這類異常行為會直接生成績效扣分,最終累積成解雇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歐盟鏡鑒:在監控與人性間尋找平衡點
對比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對生物識別數據的嚴格限制,我國職場監控仍處于法律盲區。《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第12條雖提出"人工干預權",但李某案暴露了執行困境——當工會審議解雇時,面對的是經過算法美化的"曠工數據包",而非員工真實的生理困境。
值得玩味的是二審結果。法院未簡單維持"合法解雇"的判決,而是促成3萬元補助協議。這微妙體現了司法對數字化管理的糾偏:既承認企業有權維護紀律,也暗示純粹依賴算法決策的風險。某勞動法專家指出,未來或需建立"算法倫理委員會",對如廁監控等敏感措施進行必要性審查。
透明化生存:打工人如何守住最后尊嚴
李某案的真正啟示在于:在全面數字化的職場中,合規成為唯一護身符。若其提前提交痔瘡診斷書,依規申請病假或調崗,結局或將改寫。某上市公司HR透露,他們正試點"隱私友好型監控"——衛生間安裝感應器只統計人數不識別身份,既保障運營效率又維護員工尊嚴。
當智能手環開始震動提醒"如廁超時",我們不得不思考:技術究竟是管理工具還是新型枷鎖?蘇州法院這3萬元調解金,或許正是數字時代勞資關系重新校準的開始。未來的職場權利清單上,"合理如廁權"該與休息權、隱私權并列,成為不可算法化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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