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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之理,致知于行。《民理致知》專欄立足審判實踐,析法理于微處,解讀民生關切;探實務于精微,凝聚司法共識;展風采于點滴,彰顯法治情懷。“裁判一個案件,解決一類問題,引導一種風尚”,民理致知始終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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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與上海市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聯合舉辦“上海市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2025年年會暨‘合同僵局’的應對與破解學術研討會”,上海市法學會黨組副書記、專職副會長施偉東,上海一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孫軍,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羅培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高院)民事審判庭庭長羊煥發等出席。來自上海法院系統、上海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的法官代表、專家學者和律師代表參加本次會議,圍繞《民法典》實施以來司法實踐中日益凸顯的“合同僵局”問題展開深入研討,共同探尋應對與破解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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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幕式由上海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上海市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徐瀾波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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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培新對與會嘉賓表示熱烈歡迎。他回顧了華東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科的深厚傳統與成就,強調學校始終重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近年來與上海高院合作開展“雙師同堂”等創新課程,力求打通實踐和理論的壁壘。他指出,本次研討會聚焦“合同僵局”,正是法學理論界與實務界協同破解實踐難題的生動體現,期待通過深入研討凝聚智慧,為推動民法典實施與法治進步貢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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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軍對各位領導及專家學者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他強調,“合同僵局”問題的處理,關乎交易安全和司法的可預期性,影響市場要素流通和經濟發展活力,為此,一要提高站位,深刻把握破解合同僵局的時代意義;二要立足實踐,積極探索破解合同僵局的司法路徑;三要凝聚共識,共同推進破解合同僵局的創新發展。他提出,要以此次研討會為契機,共同搭建更加暢通的交流平臺,將上海法治事業發展融入到上海“為國擔當、勇為尖兵”的戰略使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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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偉東對本次會議的順利舉辦表示熱烈的祝賀。他表示,聚焦“合同僵局”這一實踐疑難癥結,不僅是深化民法理論研究的內在要求,更是統一法律適用尺度、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迫切需求。上海作為改革開放前沿陣地,司法實踐始終走在前列,他期待通過本次會議的思想碰撞與智慧交流,能就合同僵局的應對與破解路徑凝聚更多共識,貢獻上海法律人的集體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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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方
上海一中院
民事審判庭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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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紹奇
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
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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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文杰
華東政法大學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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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茜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
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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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名怡
上海財經大學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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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佳
上海高院
民事審判庭團隊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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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璐馨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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鄔演嘉
上海海事大學
講師
本單元由上海一中院民事審判庭庭長方方主持。上海松江法院副院長金紹奇、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趙文杰擔任研討引導人,結合兩則典型案例,就買賣關系中的違約方解除權、金錢債務與非金錢債務的履行障礙、《民法典》第580條的適用邊界、合同解除時點認定及價值導向等核心爭議問題進行了系統梳理。
在與談環節,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副院長王茜、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葉名怡、上海高院民事審判庭團隊負責人葉佳、上海對外經貿大學講師方璐馨、上海海事大學講師鄔演嘉先后發言。就買賣合同糾紛中的“合同僵局”問題,與談人普遍認為,應堅持誠實信用原則,兼顧合同嚴守與效率,在具體案件中綜合權衡雙方過錯、履行可能性、利益失衡程度等因素,依法審慎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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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勇
上海高院
民事審判庭副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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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明艷
上海一中院
民事審判庭副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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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維飛
華東政法大學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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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智永
上海金山法院
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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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美蘭
上海海事大學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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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焱
上海一中院
民事審判庭團隊負責人
本單元由上海高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程小勇主持。上海一中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任明艷作研討引導,以一則典型案例為切入,提出了租賃合同這一持續性合同中僵局的特殊表現、判斷標準及法律適用難題,特別是《九民紀要》第48條與《民法典》第580條第2款的銜接適用問題。
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孫維飛、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吳智永、上海海事大學副教授孫美蘭、上海一中院民事審判庭團隊負責人毛焱等與談人展開了熱烈討論。與談人普遍認為,長期租賃合同僵局的處理需綜合考量對對資源的有效利用、違約方的主觀狀態、繼續履行的公平性、守約方拒絕解除是否違反誠信原則等因素,并在判決解除時妥善處理違約金、租金返還等后續責任,以平衡合同穩定性與實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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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剛
復旦大學法學院
副院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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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永
上海一中院
民事審判庭團隊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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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桂珍
同濟大學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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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俊
上海交通大學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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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明靜
上海二中院
民事審判庭團隊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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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慶凱
上海師范大學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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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從海
上海一中院
民事審判庭團隊協助負責人
本單元由復旦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李世剛主持。上海一中院民事審判庭團隊負責人婁永進行研討引導,他圍繞典型案例,分析了因工程暫停、刑事查封、當事人失聯等復雜因素導致的建設領域合同僵局。焦點集中于發包人、承包人的解除權認定,不安抗辯權的行使,以及在此類涉及公共利益、多方利益的合同中,司法如何介入以打破僵局、清理債權債務。
同濟大學教授嚴桂珍、上海交通大學副教授肖俊、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團隊負責人焦明靜、上海師范大學副教授高慶凱、上海一中院民事審判庭團隊協助負責人翟從海等參與與談。與談人普遍認為,建設工程合同僵局的處理需高度重視其特殊的承攬合同性質,在判斷合同是否確已無法繼續履行時,應結合行業特點、安全影響、實際履約可能性等進行審慎司法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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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康
上海政法學院法律學院
副院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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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星
上海政法學院
上海司法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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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天可
復旦大學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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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穎
上海一中院
民事審判庭副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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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克強
上海市爾立律師事務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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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大淇
上海政法學院
講師
本單元由上海政法學院法律學院副院長、教授王康主持。上海政法學院上海司法研究所教授李建星作研討引導,以“甲公司與乙公司合作建房糾紛”為例,梳理了基礎合同的效力、違約方惡意違約的影響、合同履行障礙能否消除、合同主要目的能否實現等問題。
復旦大學副教授班天可、上海一中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盧穎、上海市爾立律師事務所主任施克強、上海政法學院講師孟大淇等與談人分享了觀點。與談人普遍認為,對于合作合同僵局,應更注重探究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合同性質與合同目的實現可能性,在保護合理信賴利益的同時,運用法律解釋與利益衡量方法,為陷入困境的合作關系提供司法退出路徑,并公平分配合同終止后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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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幕式由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姚明斌主持。上海高院民事審判庭庭長羊煥發、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金可可教授作總結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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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煥發對本次研討會的理論深度與實踐價值給予高度評價,認為會議通過案例剖析與觀點交鋒,深化了對“合同僵局”制度內涵、適用條件與裁判規則的認識,為司法實踐提供了有益參考。他談到三點體會:一是立足司法職能,深刻把握破解“合同僵局”的現實價值與時代要求;二是加強院校合作,努力凝聚破解“合同僵局”的理論共識與實踐合力;三是銳意探索創新,不斷豐富破解“合同僵局”的裁判方法與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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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可可系統梳理了各個單元研討案例的具體法律關系,通過可視化呈現與精細學理分析,對“合同僵局”在不同情境下的法律認定與破解路徑進行了深化闡釋,不僅標注出關鍵爭議節點,更從《民法典》規范意旨出發,闡釋了在堅持契約精神前提下,通過變更履行、部分解除、違約責任等多元化路徑實現個案正義,為研討會形成了清晰的理論提煉與實踐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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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討會聚焦“合同僵局”這一司法實踐難題,是法學理論與實務工作協同貫徹落實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具體舉措。會議成果對于破除市場運行障礙、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服務“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充分體現了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實踐探索與責任擔當。
文:李欣澤 李蕾
值班編輯:郭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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