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推動城鄉要素雙向流動,激勵各類人才下鄉服務和創業就業”。近年來,城鄉要素改革深入推進,城鄉之間要素流動出現新趨勢,從以往由鄉到城的單向流動為主轉變為城鄉要素雙向流動,對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十四五”以來,我國全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破除人口進城的戶籍障礙,城鎮化率提升了3.1個百分點,4100多萬人口實現從鄉村到城鎮的遷移,提前兩年完成預期目標。深入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穩妥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促進城鄉之間土地要素流動的改革試點加快落地。財政金融等資金更多投向農業農村,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計達到8000多億元,涉農貸款余額超50萬億元。建成了較為完備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超過63%,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74%,農作物良種覆蓋率達96%以上,農業科技創新整體邁入世界第一方陣。
“十五五”時期,我們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的戰略部署,健全推動城鄉要素雙向流動的長效機制,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推動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
暢通城鄉之間人口雙向流動的通道。加快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體制機制,全面深化以放寬落戶限制為核心的戶籍制度改革,加快擴大進城農業轉移人口的公共服務覆蓋面,健全中央轉移支付、城鎮建設用地指標、公共服務配置與人口流動相匹配的投入機制。建立激勵各類人才下鄉服務和創業就業的體制機制,為返鄉入鄉人員和各類人才提供必要的創業服務、生活服務和就業保障。
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推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擴面提質,協同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機制,鼓勵在更大范圍內開展建設用地指標跨區域配置。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將低效閑置的農村建設用地率先納入入市交易范圍,逐步擴大農村宅基地流轉范圍。完善土地征收的利益分配機制,充分保障被征地農民和村集體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提升被征地農民和村集體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
完善強農惠農富農的財政金融體系。健全財政金融支農長效機制,加強高標準農田、種質安全、農業科技領域投資力度,加大支持鄉村產業振興力度,激發鄉村發展內生活力。健全強農惠農富農的金融信貸體系,促進農村普惠金融建設,健全完善農村信用擔保體系,積極開發農業保險。規范工商資本入鄉機制,引導工商資本在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農業農村政策的前提下,積極參與鄉村全面振興建設,鼓勵工商資本建立健全農戶利益聯結機制,保障工商資本合法權益。
健全完善“科技下鄉”的支撐體系。加強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全面深化科技特派員制度,發展壯大高素質農民隊伍,培育一批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土專家”和“田秀才”。強化農業科技供需精準匹配,強化農業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建立健全面向新型經營主體和小農戶的科技服務體系。加快補齊農村科技設施短板,加強農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降低農業科技應用門檻和使用成本。完善“科技下鄉”配套支撐體系,強化統籌指導和規劃指引,加力一體化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提升農業科技金融支持保障水平。
(作者王利偉 單位: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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