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即將結(jié)束的時候,張柏芝被前經(jīng)紀人余毓興告上法庭,向她索賠1200多萬的違約金,12月5日張柏芝身穿黑衣,帶著墨鏡,在四位助理的陪同下現(xiàn)身香港高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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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毓興說2011年張柏芝剛剛離婚,又深陷輿論風波,是在他的幫助下才立起了好媽媽和堅強女性的人設扭轉(zhuǎn)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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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毓興稱,他還與張柏芝簽下了“獨家經(jīng)紀人合約”并提前預付了4276萬的片酬,要求她拍6部電影,但這些指控均被張柏芝否認,并直言當初也是余先不再找張柏芝出演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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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真相究竟如何,只能等法院的最終判決,雖然更偏向于張柏芝,但是在結(jié)果出來前,還是不想提前站隊
比起這些金錢糾紛,最讓大家震驚的是張柏芝當初愿意簽約的原因,竟然只是因為剛買的房子需要付4000萬的尾款,而她手里沒錢,而余毓興的出現(xiàn),幫她解決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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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震驚,是因為這件事發(fā)生的時候,張柏芝剛剛離婚,記得當時鋪天蓋地報道都是謝霆鋒有多么重情重義,保護前妻,給贍養(yǎng)費,還說謝賢也把所有財產(chǎn)都留給了張柏芝等等,即使到了現(xiàn)在也經(jīng)常會刷到這樣的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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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這些曾經(jīng)以為的“真相”被一場官司徹底戳破,張柏芝離婚之后的處境,遠比傳聞中的還要艱難,如果真的拿到很多贍養(yǎng)費或者有很多錢,她又怎么會為了幾千萬就簽下好幾年的“賣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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