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星火·薪火
1949年11月,朱楓在香港(1948年秋,朱楓調至香港合眾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任職)收到一封臺灣來信。寫信人是阿菊——朱楓前夫陳綬卿與原配之女陳蓮芳。阿菊在信中說自己剛剛生了孩子,希望繼母能去幫忙帶孩子。
阿菊雖非朱楓親生,但1927年朱楓從江南古城遠嫁東北沈陽,成為奉天兵工廠一位鎮海籍中年技師陳綬卿繼室時,當年才7歲的阿菊,朱楓一手將她帶大,因此,母女間的感情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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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1月25日,朱楓以探望女兒阿菊一家作掩護,經香港乘開往臺灣基隆的客貨海輪赴臺,27日抵臺。 阿菊丈夫王昌誠原是軍統特務,時任臺灣省警務處電訊管理所主任。
因時任臺灣省工委書記蔡孝乾叛變,吳石將軍雖冒險為朱楓簽發《特別通行證》,幫助他從臺灣回到舟山,但因當時舟山還未解放,朱楓仍不幸于1950年2月18日在定海被捕,并于6月10日血灑臺灣馬場町刑場。
就義后,朱楓遺體由臺北市“衛生局”火葬管理處派人送去火化。此時,阿菊還在被拘押受審中。9月被釋放后,念及繼母養育之恩,阿菊追尋朱楓的遺體與遺物。獲知遺體已火化,遺物尚在經辦此案的國防部“軍法局”,9月27日,她給“軍法局”寫了一封信,申請收領遺物,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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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民繼母朱湛之誤入歧途,致受國法制裁,此固有應得,百死莫贖。惟民每一念及先嚴養育之恩,則又不免戚戚于懷。據聞先繼母全部遺物現由你局保管,擬肯準予賜發,由民收存以資留念,以備他日遷運先繼母遺骸歸祖塋之用,臨呈不勝迫切,待命之至。”
不久,“軍法局”回復,同意阿菊的請求:“……據請領取朱楓遺物一節,準予具領……”可不知什么原因(可能是當時局勢過于嚴峻,生怕再受牽連,也可能對繼母的做法心懷芥蒂),最終阿菊沒有去領朱楓的遺物,也沒有過問骨灰的處置。
后來,朱楓骨灰進入了無主塔。好在經過不懈努力,尤其是臺灣著名文史研究者徐宗懋(筆名秦風)的幫助下,朱楓骨灰已于2010年12月9日中午回歸北京,次年7月12日下午回歸故里,7月14日上午安放于鎮海革命烈士陵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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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2005年,徐宗懋在臺灣一家療養院找到時年84歲的阿菊(王昌誠已于幾年前去世)。徐宗懋表示,受阿菊妹妹朱曉楓委托來看她,朱曉楓是她同父異母的妹妹,朱曉楓的母親和她的繼母是朱楓。阿菊卻表示,自己沒有妹妹,朱楓是共匪,跟她沒有關系,她和丈夫都是國民黨。
徐宗懋詢問阿菊,朱楓犧牲后,是不是她丈夫幫忙收的尸?知不知道火化后骨灰放在了哪?阿菊回答道,她丈夫因這件事被關起來查了好幾個月,他沒有收尸,也不知道骨灰在哪。
- 完-
總有一些歷史需要被記憶,總有一些情懷需要被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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