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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殘障群體而言,手動輪椅加裝“車頭”是一個兼顧輕便與助力的自主選擇。圖/IC photo
據法治日報報道,近年來,不少輪椅使用者在手動輪椅前部加裝小型牽引“電動車頭”,以實現便捷出行。但他們發現,去年以來,在鐵路出行時,無法攜帶加裝“電動車頭”的手動輪椅進站上車。鐵路工作人員給出的解釋是,允許上車的輪椅必須為一體式原裝設計。
據報道,這類被稱為“電動車頭”的裝置,已被民政部列入《中國康復輔助器具目錄(2023年版)》,且在日常公交、地鐵、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中通行無阻。同樣的裝備來到高鐵站,卻屢屢遭遇“禁止進站乘車”的阻礙。飛機上都可以使用,高鐵上卻不能使用,“必須為一體式原裝設計”的解釋恐怕難以服眾。
對殘障群體而言,手動輪椅加裝“車頭”是一個兼顧輕便與助力的自主選擇。它保留了手動輪椅的靈活,也借助電力減輕了長距離移動的負擔,成為很多人融入社會、自主出行的重要依托。這類組合已在生活中廣泛使用,卻在鐵路出行時遭遇“斷點”,不僅增加了殘疾人的經濟與心理負擔,也實質上限制了這一特殊群體的合法出行權利。
鐵路方面強調安全風險與管理壓力,確有現實考量。高鐵運行環境封閉、客流量大,非標準設備在電池規格、質量穩定性等方面若缺乏統一標準,確實給現場安檢與應急處置帶來挑戰。從管理效率角度看,“一刀切”禁止似乎最為簡便。
但簡單拒絕,實則是將體系應對能力不足所衍生的成本,轉移給了最需要便利的群體,暴露了管理思維中的惰性。
破解難題,關鍵要在“標準化”上做實文章。這里的“標準化”,不是僵化要求設備必須“原裝一體”,而是為關鍵部件建立清晰、可靠的安全準入體系。
現行規定只認“整裝原廠”,卻未及時響應輔具技術迭代快、組合需求強的事實。民政部門已將其納入正式目錄,鐵路規范卻未能同步銜接,導致政策執行出現空白。這種滯后,不僅有礙殘疾人出行權益,也偏離了法律法規所倡導的包容導向。
真正的標準化,應致力于為“非標”產品賦予“標準內核”。鐵路方面可聯合市場監管、殘聯及行業組織,共同制定適用于鐵路運輸的“輪椅用牽引裝置及電池安全技術標準”。對符合標準、通過檢測的產品予以認證標識,實現“組件標準化、組合個性化”。這既從源頭管控了風險,也給予使用者明確預期。
在此基礎上,配套措施可適度簡化。比如,建立“白名單”備案查詢系統,探索“一人一策”的精細化服務等。
社會發展與技術進步,理應讓每個人的出行更從容、更自主。殘疾人主動選用更貼合自身需求的輔具組合,體現的是積極生活的態度,也應被公共系統看見并接納。高鐵作為重要交通工具,在堅守安全底線的同時,也應展現制度的彈性與服務的溫度。
說到底,能否讓加裝“電動車頭”的輪椅上高鐵,不僅是一個具體的出行問題,更是一次對公共服務理念的叩問。讓標準為人服務,而非讓人遷就標準。這不是降低安全門檻,而是通過更科學的規則、更智慧的管理,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讓每個人的出行之路更加平坦暢通。
撰稿 / 陳廣江(媒體人)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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