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柏芝最近又“倒霉”了,她在近日被前經理人余毓興及其公司告了,名目是:她在收取逾4000萬港元(約人民幣3633萬)的預支片酬后,沒有履行多部電影及經紀合約。
余毓興要求張柏芝交代相關收入賬目,同時返還至少1276萬港元(約人民幣1159萬)。
在法庭上,當原告方律師對案件細節反復盤問時,張柏芝不出意外地開始委屈哭訴道:
“我兩天沒睡覺,對我很不公平,媒體給我很大壓力,所有東西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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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毓興
很顯然,她已經開始再度上演她的拿手戲“博取同情”了。絕大多數人都應該不會忘記,很久以前,她用類似的方式多次博取過同情。如果對她了解更深一些,定能發現:她這些年苦心營造的都是“受害者”形象,說的很多話的潛臺詞都是“我很慘”。而背后,則打臉的是一堆人,而且是狠狠打臉。
比如,在一檔節目中,為了強化她的“單親媽媽”的可憐人設,以博取關注。她一出門直接拿了無數個行李箱,還肩扛手提了無數挎包,鏡頭一對準她,她立馬說:“不要同情我,這是我的習慣,我平常都這樣。”
言外之意是:你看,我這種單親媽媽多慘,生活都把我磨練成了鐵打的媽媽。關鍵,她還有引導詞“同情”,她定然非常懂:哪怕別人看到的是“這么多行李箱”的單純好奇,她也要引導到別人對她的單親媽媽的人設上來,提醒大家“同情”她。
而在更早之前的“艷照門事件”中,她也一直營造“受害者”形象博取同情。可惜,后來她自己親手拆穿了自己的受害者形象,原因是:她居然在某一次乘坐飛機,偶遇“艷照門事件”男主角陳冠希時,主動換座位、上去搭訕,還主動要求與陳冠希合影。
這張合影被爆出后不久,艷照門事件后一直未離婚的謝霆鋒終于與她離了婚。這下,世人才終于明白:她之前在事件后表現出的受害者形象只是人設,純為博取同情罷了。關鍵,這事也證明:她壓根兒沒把謝霆鋒放在眼里,很難想象,一個可以如此不顧男人顏面的女人,在生活里會對男人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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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柏芝為何喜歡營造“受害者”形象?說到底,是她的受害者人格作祟。
所謂受害者人格,是指由于多方面原因導致的,喜歡將自己置于受害者位置的人。他們傾向于將不幸歸因于外部環境,比如原生家庭、遇人不淑、環境影響等等,而非自我反省或看到自己在事物中的角色。
同時,擁有受害者人格的人,還會通過講述受害者經歷來博取關注、同情或免除責任。他們還可能會陷入“自我應驗的預言”,即因為長期預期受害而導致自己真的受害。
這類人格擁有者,多半都出身底層,張柏芝也是底層出身,她的父親油麻地古惑仔,江湖人稱“胡須勇”。她的母親因為受不了,所以帶她去了澳洲。
因母親出身也低,她到了澳洲混的也是底層圈子,成天煙酒紋身泡夜店,十幾歲開始兼職混社會,典型的小太妹的成長路子。
因為趕上好時候,她回到香港又碰到了貴人向太一家,故而迎來了改命機會。當時,向太是幫她擋了黑道追殺令了,而且還幫她簽進中國星、接電影、推資源等。
可如張柏芝這樣的底層出身者,普遍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不聽勸”,而不聽勸的根源是因為他們所生活的底層缺乏值得尊重、值得信賴的權威。
我們不難想象,在張柏芝成長的過程當中,對著她發號施令的人,要么不靠譜,要么無能,要么喜歡站在道德制高點,這些人對他們的命運毫無幫助。
因為從小身邊缺少權威,他們自然沒有學會如何與權威相處。他們身邊的“上位者”,父母、長輩、老師只會做些一切自己都做不到的廉價說教。他們的生活中,能真正成為榜樣者,是欠缺的。
權威的缺失,導致他們沒辦法在“聽勸”上獲得正反饋。日久后,遇事就傾向于自我瞎琢磨,一旦覺得自己“想清楚”了,就很難改變。
因為他們的生活里沒有出現過權威者,他們自然不懂如何與權威相處。張柏芝便是如此,所以,當她后來遇到了可以充當權威的“向太”時,她也并不懂得如和她好好相處。既不尊重、信賴,也不懂得表達感恩,后期,她“回報”向太的方式是撒謊、甩鍋、耍大牌,解約還告公司,直把以前攢下的恩情踩了個稀巴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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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太夫婦與張柏芝
完了之后,她還非常惡心地來一句“我就是這樣的人”,“我只是說實話”,“我從不后悔”完事,只把人惡心得半天回不過神。向太這樣有能力者,身邊都是對他們畢恭畢敬的人,他們的耐受力自然不會高到哪里去,日久后,自然受不了張柏芝。
因為實在受不了,向太這樣大大咧咧的人,居然也忍不住發文罵張柏芝“撒謊成精”、“有神經病傾向”。作為張柏芝貴人的向太說出這樣的話,當然不同于潑婦罵街,而可被視為多年與之相處后的“總結”。
張柏芝愛撒謊早已被多方佐證,比如她說自己吃素,結果經常被爆出吃肉的照片。她說兒子愛吃她做的飯,主持人一問,她愣是答不上來是哪道菜。
真正的權威(貴人),喜歡的是與張柏芝相反的人。這類人能執行、能聽從,同時還能不停地請教,而這個不斷請教的過程,也是加深自己與貴人感情的部分。
與權威相處好者,都是感恩系統安裝好的人,而張柏芝顯然沒有這個系統,她底層出身的占便宜屬性,讓她習慣占便宜,同時在得了好、被幫助后,習慣性地認為是自己運氣好,又占到了便宜。這類人,是無法學會感恩者,日久后,權威定會遠離他們。
權威遠離他們的同時,他們即便有幸遇到還不錯的另一半,也會因為“相處”問題,而棄他們而去。謝霆鋒寧可選擇大自己11歲的王菲,也死活不愿意和為自己生了兩個兒子的張柏芝廝守,其背后原因,就與他們相處不佳有關。
“受害者人格”擁有者,很喜歡在兩性相處中,把所有的問題都歸結于對方,這樣一來,他們就可以繼續靠訴苦來博取關注和同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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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種訴苦背后,隱藏著對另一半的傷害。別的不說,單就張柏芝的“單親好媽媽”人設出來后,謝霆鋒承受了多少謾罵和非議?多少人罵他不負責任、拋妻棄子?而這一切的真正始作俑者,不用說,大家也知道是誰。
連帶一起被罵的,還有從來不解釋、不炒作的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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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霆鋒與王菲
所有受害者人格擁有者,內在都有強烈的表演意識,他們總設想外界有很多觀眾正在看著自己。這種觀眾意識,讓他們不斷地演繹“受害者”的角色。張柏芝在法庭上的哭訴,也是如此。
如張柏芝這樣的受害者人格,他們跳出這種人格的方法是:先從聽勸開始,遇到事問一問身邊認知高的人,慢慢學會與人相處,再在遇到貴人時,學會好好和貴人相處。如此,才有跳出泥坑,不再不斷重演“倒霉”的人生。
對于我們普通人而言,我們在遇到類似的受害者人格時,一定要深入思考,不可被他們的哭訴、表演等所迷惑。需知,這個世界上,每個人的人生,實際都是自己選擇的結果,以因果論,世間將沒有任何人值得同情。
我們得記住:任何人和我們說話時,如果都在不斷地講述自己的那些事,這樣的人一定是極度自私自利的人,他們隨時準備將你吸干。遇到這類人,要盡可能地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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