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區禁燃禁售區域

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減少環境污染,營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越政發〔2024〕23 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我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域范圍的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以下簡稱“禁放區”)
(一)全區禁放區域: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稽山街道、城南街道、迪蕩街道、東湖街道、靈芝街道、東浦街道、鑒湖街道、皋埠街道、陶堰街道、斗門街道、馬山街道、孫端街道、瀝海街道16個街道行政區域范圍,富盛鎮建成區:平陶公路、西上線、吼山連接線和夏葑公路合圍區。(具體見示意圖)
(二)其他重點區域: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影劇院、旅游景區、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等人員密集的場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和儲存單位、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建筑工地、高層建筑、地下建筑、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宗教活動場所、文物保護單位、軍事禁區和軍事管理區、車站和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周邊100米距離范圍內,及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它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在禁放區內,任何單位、個人在任何時間均不得燃放煙花爆竹。非法經營、燃放、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舉報電話:110、12345。

越城區煙花爆竹禁放范圍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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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橋區禁燃禁售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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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煙花爆竹不僅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還會產生有毒、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根據《柯橋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的通告》(紹柯政發〔2024〕11號),柯橋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如下:
(一)主城區及周邊禁放區域:包括柯橋街道、柯巖街道、華舍街道、湖塘街道、錢清街道、楊汛橋街道、馬鞍街道、齊賢街道、安昌街道、福全街道、蘭亭街道等11個街道行政區域范圍。
紹興市柯橋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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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紅色標注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其余鎮禁放區域:夏履鎮、漓渚鎮、平水鎮、王壇鎮、稽東鎮建成區。
夏履鎮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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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禁放區域為東至夏履鎮東江,南至綠楊路,西至夏履鎮西江、埠頭路、環山公路,北至杭金衢至杭紹臺連接線(金伯利紡織附近)、夏東村農貿市場的合圍區域。

漓渚鎮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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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禁放區域為東至漓渚江、幸福路,南至分后線、樹漓公路(沿街店鋪除外),西至漓頭公路、興業路,北至漓福公路、高車頭溇的合圍區域。

平水鎮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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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禁放區域為東至天工開墅東側、南至人民路、西至212省道(紹甘線)、北至平王線的合圍區域。

王壇鎮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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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禁放區域為東至移民小區(舜憶小區)、南至南溪路、西至212省道(紹甘線)、北至平王線(鎮北路)的合圍區域。

稽東鎮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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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禁放區域為東至育才路、南至榧香路、西至濱溪路、北至車竹線的合圍區域。

(三)其他重點區域:1.文物保護單位;2.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3.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5.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6.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上虞區禁燃禁售區域
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的通告
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上虞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調整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以下簡稱禁放區)
(一)主城區及周邊禁放區域:百官街道、曹娥街道、東關街道、道墟街道、梁湖街道、崧廈街道、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北片區),以及小越街道、驛亭鎮部分區域。
(二)其余鄉鎮:章鎮鎮、豐惠鎮、上浦鎮、湯浦鎮、永和鎮、謝塘鎮、蓋北鎮、長塘鎮、嶺南鄉、陳溪鄉、下管鎮、丁宅鄉建成區。
(三)其他重點區域: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商品交易市場。
二、在禁放區內,任何單位、個人在任何時間都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三、本通告自2024年12月25日起施行。《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域的通告》(虞政發〔2024〕2號)同時廢止。
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紹興市上虞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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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城區及周邊禁放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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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驛亭鎮西部(北至小越湖村界,西至金家岙村、路東村界,南至西華瑤村、潘家陡村界,東至五洲村東界至和尚橋,連接下閘橋沿鄉道至百夾線白馬湖加油站,沿驛豐線至潘家陡村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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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越街道西南部(東至倪梁路,南至小越街道-驛亭鎮交界,西至小越街道-百官街道交界,北至小越街河—半清江—馮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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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章鎮鎮(北至新城路,東至和諧路,南至謝瑜路,西至104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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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豐惠鎮(北至杭甬運河北岸,東至黃浦橋,南至環城南路,西至豐章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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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湯浦鎮(東至舜岸路,南至塔山下村道,西至聯盟路,北至轉山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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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浦鎮(北至指石路,東至中國郵政門前無名路(輝煌路與指石路連接線),南至上浦派出所門前無名路,西至上三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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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永和鎮(北至余梁連接線,東至永和郵電所,南至街河南首(最南面居民區),西至梁弄大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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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謝塘鎮(北至靈惠街,東至萬安路,南至晉生街,西至進港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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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蓋北鎮(北至聯合村進村道路,東至鎮中路,南至江灣華庭南側,西至文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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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長塘鎮(北至長塘村獅子河,東至紹興市上虞遠足蠟業有限公司東面道路,南至長塘鎮人民政府南面景觀公路,西至浙江東管管業有限公司東面農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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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下管鎮(北至幸福亭公園,東至繞鎮公路,南至管蘆線,西至聯新橋村西橋片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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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嶺南鄉(北至隱潭路以南,東至盧馬路以西,南至山居路以北,西至井楓線以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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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陳溪鄉(東至生畈自然村,南至石筍山景區,西至石筍山景區,北至許天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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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丁宅鄉(東至中街,南至丁宅街,西至育才路,北至人民路)

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海涂托管片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的通告
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改善空氣質量,減少環境污染,保障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紹興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海涂托管片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調整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以下簡稱禁放區)
海涂托管片區(詳見附件)。
二、在禁放區內,任何單位、個人在任何時間都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三、海涂托管片區的煙花爆竹管控工作由紹興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
四、本通告自2024年12月25日起施行。
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海涂托管片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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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涂托管片區:北至曹娥江大閘、錢塘江,西至曹娥江,南至海東路、越城區瀝海街道界,東至常臺高速

關于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

廣大市民朋友:
春節將至,許多市民朋友會選擇燃放煙花爆竹慶祝,但其釋放的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污染物等會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大家度過一個歡樂、安全、祥和、低碳的新春佳節,現向廣大市民提出如下倡議:
一、從自身做起,遵守法規。2024年12月25日,上虞區人民政府發布《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的通告》明確煙花爆竹禁放區域,請廣大市民朋友帶頭響應號召,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燃放規定和要求,堅決不在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二、從身邊做起,環保過節。積極向親朋好友宣傳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理念,主動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方式過節、辦事,共同營造低碳、綠色、文明、健康的生活環境。
三、從現在做起,積極監督。主動勸阻、積極舉報違法違規存儲、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形成相互提醒、相互監督的良好氛圍(舉報電話:110、12345)。
廣大市民朋友們,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健康,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過一個綠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來源: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政府、上虞區人民政府網、柯橋應急管、柯橋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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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
浙江學通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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