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證研》南方資本中心 云起/作者易溪 南江 映蔚/風控
在申報北交所上市過程中,湖南恒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興股份”)被問詢內部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體外資金循環、代墊成本費用等情形。除此之外,報告期內,2024年營業外支出中“賠償款”為1,529.85萬元,主要為因產品質量問題向兩家客戶支付的賠償款。對此,恒興股份稱,所有缺陷產品生產的木地板已全部召回或更換,并已全部賠償完畢。
另一方面,恒興股份的研發人員數量占比、專利總數及發明專利數量均不及同行,且近三年又一期研發投入占比落后于同行均值。除此之外,恒興股份超四成發明專利系繼受取得。值得關注的是,恒興股份核心技術人員黎學東2021年從同行離職,2022年入職恒興股份,入職次年即獲得股權激勵,且附有特殊回購保障條款。而回溯黎學東前東家的履歷、研究項目,以及其前東家官網披露的技術領域及產品,其前東家與恒興股份的技術領域或高度相似現疑云。
一、研發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專利數及發明專利數行業“墊底”且超四成發明專利系繼受取得
北交所深入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聚焦實體經濟,主要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2024年3月15日,證監會出臺《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意見》,要求強化多層次資本市場協同。其中明確北交所需增強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服務能力。
反觀恒興股份,近三年又一期的研發投入占比均低于同行均值,且截至2024年末,研發人員數量占比相較于可比公司或墊底,且截至2025年6月末專利總數及發明專利數量不敵可比公司。研究發現,恒興股份2022年及以后申請的專利數,占自主研發專利總數的比例超5成。
1.1 研發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研發人員數量占比或行業“墊底”
據恒興股份簽署于2025年6月23日的招說明股書(以下簡稱“簽署于2025年6月23日的招股書”)及簽署日為2025年10月22日的首輪問詢回復(以下簡稱“首輪問詢回復”),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恒興股份的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5.13%、5%、5.09%、5.5%。
此番上市,恒興股份選取的同行可比公司分別為松井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松井股份”)、上海飛凱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凱材料”)和江蘇廣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信材料”)
據松井股份、飛凱材料及廣信材料2023-2024年報及2025年半年報,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上述三家可比公司研發投入占比的平均值分別為9.33%、9.32%、8.31%、8.43%。
由上可知,恒興股份在報告期內研發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
據簽署于2025年6月23日的招股書,截至2024年,恒興股份研發人員有50人,研發人員占員工總人數的比例為13.37%。
根據上述三家可比公司的2024年年度報告,截至2024年末,松井股份、飛凱材料、廣信材料的研發人員數量占比分別為32.56%、29.85%、18.22%。
顯然,相較于可比公司,截止至2024年末,恒興股份的研發人員數量占比或在行業中“墊底”。
1.2 專利總數及發明專利數量不及可比公司,且超四成發明專利系繼受取得
據首輪問回復,2025年6月末,恒興股份及其子公司共擁有專利16項,其中,發明專利14項。
據首輪問回復,截至2025年6月末,松井股份累計獲得專利206項,其中,發明專利132項;飛凱材料累計獲得專利758項,其中,發明專利731項;廣信材料累計獲得專利107項,其中,發明專利59項。
值得注意的是,據簽署于2025年6月23日的招股書,截至簽署日,恒興股份擁有的13項發明專利中,有6項發明專利的取得方式為“繼受取得”。
換言之,恒興股份或至少超四成發明專利系通過繼受取得,且恒興股份專利數和發明專利數均不及可比公司。
1.3 恒興股份于2024年1月簽訂上市輔導協議,超五成自主研發專利于2022年申請
據簽署于2025年6月23日的招股書,截至簽署日,恒興股份及其子公司共計15項專利,其中發明專利13項,實用新型專利2項。在15項專利中,恒興股份自主研發的專利僅有9項。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數據,恒興股份自主研發的9項專利中,有5項專利申請時間在2022年8-10月區間。
要注意的是,據恒興股份的輔導機構財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官網,恒興股份的上市輔導協議簽署時間為2024年1月26日。
簡言之,恒興股份自主研發的專利中超五成系于2022年申請。
1.4 歷史上曾有5項發明專利申請因不具備創造性被駁回,其中一項審查駁回意見系引用公知常識證據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數據,在2020-2023年申請的專利中,恒興股份有5項發明專利(申請號分別為CN202010892339.2、CN202010773517.X、CN202211149936.1、CN202010892340.5、CN202310305826.8)申請均因不具創造性被駁回。
其中,發明專利“一種耐磨UV涂料”的申請人系恒興股份,申請號為CN202010892340.5,申請日為2020年08月31日。截至查詢日2025年12月15日,案件狀態為駁回失效。
據2022年1月10日出具的駁回決定書,應申請人于2020年8月31日提出的實質審查請求,審查員對該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并于2021年5月19日發出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指出權利要求1-9不具備專利法第22條第3款規定的創造性。
通知書中引用如下對比文件1:CN109401546A,公開日為2019年03月01日;公知常識證據1:《塑料工業實用手冊上冊》,丁浩,化學工業出版社,1995年5月31日;公知常識證據2:《材料科學與工程實驗教程(高分子分冊)》,李青山等,冶金工業出版社等,2012年8月31日;公知常識證據3:《高分子合成材料學》,柴春鵬等,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2019年1月31日。
此外,審查通知書中還提到,該領域的技術人員在對比文件1的基礎上結合公知常識,恒興股份所要保護的技術方案“一種耐磨UV涂料”對于該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是顯而易見的,不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不具備專利法第22條第3款規定的創造性。
換言之,恒興股份的5項發明專利申請因不具創造性被駁回,其中1項專利的審查通知書中引用的對比文件系公知常識證據。
由上可知,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恒興股份研發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可比公司均值。截至2024年末,恒興股份研發人員數量占比也不及可比公司。且截至2025年6月末,恒興股份獲授權的專利總數及發明專利數量遠不及可比公司,且恒興股份或超四成的專利系通過繼受方式取得。此外,恒興股份自主研發的專利中,超過半數是在2022年申請。
更值得關注的是,在2020-2023年申請的專利中,恒興股曾有5項發明專利申請因不具創造性遭駁回,其中一項被駁回的發明專利在審查過程中曾被引用公知常識證據作為駁回論據。
二、核心技術人員入職次年即獲股權激勵,其“前東家”與恒興股份的技術領域或相似現疑云
核心技術來源的合法性與獨立性,不僅是科技創新驅動發展的基石,更是證券監管部門審視擬上市企業核心競爭力與投資價值的重中之重。
在此背景下,恒興股份核心技術人員黎學東的入職軌跡,與其研發項目涉及的技術領域或值得關注。
2.1 黎學東2021年6月從科思創離職后因競業限制待業,2022年8月入職恒興股份現系其核心技術人員
據簽署于2025年6月23日的招股書,恒興股份核心技術人員共4名,分別為黎學東、周國強、戴尚衡、李時珍。
其中,核心技術人員黎學東,2016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科思創聚合物中國有限公司和科思創(上海)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思創”)全球技術總監;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由于競業禁止的原因待業,2022年8月至2023年11月任恒興股份總工程師,2023年5月起任恒興股份全資子公司斯塔萊特(上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2023年12月起任恒興股份董事、2024年2月起任恒興股份副總經理。
即2022年8月,黎學東入職恒興股份。而2021年5月前,黎學東科思創擔任全球技術總監。可見,從科思創離職約一年多,黎學東即入職恒興股份。
2.2 2023年3月第一次股權激勵僅黎學東獲股權激勵,簽署的人才引進協議附帶特殊條款有權要求實控人回購
據簽署于2025年6月23日的招股書及首輪問詢回復,在恒興股份第一次股權激勵中,2023年3月9日,恒興股份召開股東會,同意其股東李皞丹、柳琨、戴尚衡按4.68元/股(出資份額按1:1轉為等額股份)的轉讓價格,向黎學東轉讓292.5萬股。此次激勵的對象僅有黎學東一人,用于股權激勵對應的出資額共計292.5萬元,持股比例為5%。
根據2022年8月1日簽訂的《華容縣恒興建材有限公司人才引進框架協議》,黎學東取得股份后的服務期限為入職后三年,即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
截至發行前,黎學東持有恒興股份4.65%的股份。
上述情形意味著,黎學東2022年8月入職恒興股份,2023年3月即獲得當時恒興股份共計292.5萬元出資額的股權激勵。
除此之外,黎學東還與恒興股份實控人李皞丹簽署相關特殊條款。
據簽署于2024年8月7日的關于股票公開轉讓并掛牌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回復(以下簡稱“簽署于2024年8月7日的掛牌問詢回復”),2022年8月1日,實控人李皞丹、黎學東、恒興股份共同簽署《華容縣恒興建材有限公司人才引進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其中約定了實際控制人回購義務。
具體為,黎學東入職恒興股份滿三年后的12月內,有權要求李皞丹按照黎學東已經支付的投資款本金外加年化8%的收益回購黎學東持有恒興股份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權。需要說明的是,黎學東提出回購要求前,如恒興股份已經申報上市材料的,本條款自恒興股份上市申請材料獲得受理之日起自動終止。
另外,協議還約定,若黎學東在入職后三年內因任何原因主動離職的,李皞丹有權按照黎學東已經支付的投資款本金外加年化8%的收益回購黎學東持有恒興股份的全部股權。
且上文提及,第一次股權激勵涉及的具體事項,包括根據2022年8月1日簽訂的《華容縣恒興建材有限公司人才引進框架協議》,黎學東取得股份后的服務期限為入職后三年,即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
可見,黎學東入職恒興股份不足1年即獲得彼時恒興股份總出資額5,850萬元的5%的股權激勵,并簽署附有回購條款的協議,約定若三年內離職或恒興股份未及時申報上市,實控人將以本金加年化8%的收益回購其股權。
2.3 恒興股份涉及的技術包括啞光UV涂料、纖維骨架材料等技術,而科思創或具備高度相似的技術
據簽署于2025年6月23日的招股書,恒興股份主營業務為UV涂料和PUR熱熔膠的研發、生產和銷售,UV涂料主要用于PVC地板、木器和封邊條,其中PVC地板用UV涂料是恒興股份的主導產品。
2024年,恒興股份的“高耐水性PVC抗菌啞光水性聚氨酯紫外線固化(UV)涂料”獲評湖南省腐蝕防護及涂料涂裝行業科學技術二等獎。
此外,恒興股份正在從事的研發項目“耐黃變啞光封邊條涂料研發”的主要人員包括黎學東等,該項目的主要研發內容為研究UV固化工藝參數對涂層交聯度與啞光均勻性的影響。且項目進展到研發第二階段,并將持續推進。
根據科思創官網,截至查詢日2025年12月15日,科思創2011年在上海設立地區總部,該地區總部涵蓋該地區總部涵蓋工程塑料事業部全球總部、涂料與膠粘劑事業部亞太總部、彈性體事業部亞太總部以及亞太區創新中心等業務與職能部門。科思創產品包括專為地板涂料應用而設計的紫外線固化樹脂。
其中,木制地板的發展趨勢是超啞光、自然外觀的飾面。在過去,由于紫外線固化涂料的高交聯密度通常會產生高光的表面,因此,紫外線固化涂料很難滿足超啞光需求。
針對該現象,科思創研究能量固化樹脂技術。例如,恒興股份的準分子固化樹脂NeoRad?U-65或易于消光的NeoRad?U6282樹脂。兩者都旨在生產超低光澤又不失保護性的涂料。
可見,恒興股份在研的項目包括研究UV固化工藝參數對涂層交聯度與啞光均勻性的影響,處于研發第二階段。而科思創產品包括專為地板涂料應用而設計的紫外線固化樹脂,且其產品準分子固化樹脂NeoRad?U-65或易于消光的NeoRad?U6282樹脂,都旨在生產超低光澤又不失保護性的涂料。
而恒興股份的另外兩個研究項目,同樣值得關注。
據公開信息,中國橡膠工業協會2018年11月1日舉辦的《全國橡膠骨架材料市場及技術論壇暨2018年度中橡協骨架材料專業委員會會員大會》中,論文集包括題為《傳統浸膠體系粘合機理及纖維活化配方與工藝的一組統計實驗設計研究》的論文,作者系黎學東,彼時所屬單位為科思創。
論文摘要顯示,用于骨架材料的傳統浸膠體系的活化與粘合機理,包括溶劑型異氰酸酯和封閉型異氰酸酯對不同纖維表面的活化,水分散型環氧樹脂對纖維表面的活化,封閉異氰酸酯和水分散型環氧樹脂對纖維表面活化的機理。
據簽署于2025年6月30日的招股書,截至簽署日,恒興股份在研項目“橡膠增強骨架材料用無甲醛水性粘合劑”的目的是研發用于橡膠增強的纖維骨架材料表面處理的無甲醛水性粘合劑,對纖維進行浸漬及后處理,賦予橡膠和纖維之間良好的粘合力。項目的研發人員包括黎學東等,且研發進展到第二階段,并將持續推進。
可見,黎學東在科思創任職期間曾研究橡膠骨架材料浸膠體系,而黎學東參與的恒興股份一項研究項目“橡膠增強骨架材料用無甲醛水性粘合劑”,在所涉及橡膠增強的纖維骨架材料,兩者或高度相似。
無獨有偶。據公開信息,中國橡膠工業協會2020年9月1日舉辦的《全國橡膠骨架材料市場及技術論壇暨2020年度中橡協骨架材料專業委員會會員大會》的論文集中,題為《獨特的科思創水性封閉異氰酸酯》的論文作者系黎學東,彼時其所屬單位為科思創。
而報告期內恒興股份的主要研發項目包括“應用于輪胎簾子布粘結的水性封閉異氰酸酯的研制”,2024年研發投入159.17萬元。
需要說明的是,公開信息顯示,輪胎簾子布為輪胎的骨架材料。
可見,恒興股份報告期內主要研發的應“用于輪胎簾子布粘結的水性封閉異氰酸酯的研制”項目,與黎學東在科思創任職期間研究的《獨特的科思創水性封閉異氰酸酯》涉及的技術領域或高度相似。
綜上,核心技術人員黎學東2022年8月入職恒興股份,此前于2021年6月從科思創離職,前后相隔一年又2個月。一方面,黎學東從科思創離職后,入職恒興股份7個月即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入股恒興股份,且根據人才引進協議附有特殊回購條款,約定若三年內離職或恒興股份未及時申報上市,實控人將以本金加年化8%的收益回購其股權。
此外,恒興股份的“高耐水性PVC抗菌啞光水性聚氨酯紫外線固化(UV)涂料”、“耐黃變啞光封邊條涂料研發”項目、“橡膠增強骨架材料用無甲醛水性粘合劑”項目及“應用于輪胎簾子布粘結的水性封閉異氰酸酯的研制”項目,與黎學東“前東家”科思創技術所涉及的技術領域或高度相似。
三、結語
簡言之,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恒興股份研發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且截至2025年6月末,其專利總數及發明專利數量不及可比公司。截至2024年末,恒興股份的研發人員數量占比或在行業中“墊底”。其中,恒興股份超四成專利為繼受取得,其自主研發的專利超半數在2022年申請,且2020-2023年間曾有5項發明專利申請因不具備創造性被駁回,其中一項被引用公知常識作為駁回依據。
另一方面,回溯核心技術人員黎學東的履歷,其2021年6月從科思創離職后,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由于競業禁止的原因待業,2022年8月入職恒興股份,并在入職7個月后獲得恒興股份股權激勵,且附有特殊回購保障條款。此外,恒興股份涉及啞光UV涂料、纖維骨架材料等技術,而科思創或具備高度相似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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