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四川成都“27歲海歸女子遇害案”,在成都市中級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法官當天未當庭宣布審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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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海歸女子遇害551天后第二次開庭
庭審——
女子遇害第551天后第二次開庭,母親攜遺像旁聽要求判兇手死刑立即執行
2024年6月9日,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紅光街道中航城小區發生一起刑案,27歲海歸女子王某雅開門后被同小區35歲女子梁某某捅刺10刀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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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雅開門后被同小區35歲女子梁某某捅刺10刀不幸身亡
成都市檢察院指控稱,梁某某無故滋擾他人并持刀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相關規定,該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責。
2025年11月20日,成都市中級法院審理10余小時后宣布休庭并發布通報稱,庭審中被告人梁某某當庭拒絕辯護人辯護,根據相關規定,合議庭決定休庭,該案延期審理。
12月16日上午9:30,此案在成都市中級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遇害女子王某雅的母親王女士像上次一樣,攜著女兒遺像、胸前別著小雛菊參加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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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要求判處兇手梁某某死刑立即執行
王女士告訴記者,這次開庭是女兒遇害第551天,這些天來她每天都在煎熬中度過,一閉上眼睛就晃動著女兒可愛的身影,她要求判處兇手梁某某死刑立即執行。
告慰——
遇害女子母親白發漸增,上次庭審后曾到女兒墓前和她說話
如今,年逾50歲的王女士白發不斷增多,與先前相比,簡直判若兩人。
王女士的一位朋友稱,王女士幾乎每天都生活在思念和淚水中,女兒出事后她一直住在外面,沒有回事發的中航城小區居住,“睹物思人,我們擔心她受不了。”
王女士說,11月20日第一次庭審后,她來到女兒“新家”(墓地)陪她說了很多話,“我告訴她第一次開庭情況,讓她相信媽媽,無論兇手如何辯解,媽媽絕不會退縮。”
她哭著說,想以這樣的方式告慰女兒在天之靈,“我女兒在家沒有招誰惹誰,竟被梁某某入室殺害了,這么多天以來,兇手一直沒有認罪悔罪,我相信法官會客觀公正地審理此案。”
她還介紹稱,最近以來,很多好心人聯系她詢問女兒的“新家”在哪里,他們都想去看看她女兒,“大家的心意我收到了,我替女兒謝謝大家,女兒是一個非常喜歡安靜的人,她的性格也是喜歡安靜,我不希望太多人打擾她,就讓她安安靜靜地呆在那里吧。”
焦點——
兇手堅稱系正當防衛,控辯雙方就是否精神疾病展開激烈交鋒
成都市檢察院的起訴書載明,經鑒定,被害人王某雅系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擊左胸部導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梁某某右側鼻骨及上頜骨額突骨折構成輕傷二級,其患有精神分裂癥,對其2024年6月9日的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12月16日下午,第二次庭審結束后,遇害女子王某雅的母親王女士稱,當天庭審時,被告人梁某某在法庭上拒不認罪,“她說一年多來一直沒有見到過父母,那我的女兒呢?”
王女士說,兩次開庭時被告人梁某某都辯稱自己是正當防衛,“我不認同。”
王女士的代理律師證實,第二次庭審時,梁某某依然堅稱自己系正當防衛,“我不認為她是正當防衛,王某雅才是正當防衛,我在法庭上已做了詳實辯護。”
另有旁聽人員稱,兩次庭審時,梁某某除堅稱系正當防衛外,控辯雙方一直對梁某某是否患有精神疾病進行激烈交鋒。
檢方的起訴書曾提到,被告人梁某某因精神異常,經常無故與家人吵鬧、摔打物品,無故竄至部分住戶門口,進行敲門滋擾和辱罵。早在2023年8月7日,梁某某在該小區8棟1單元無故對部分住戶敲門滋擾時與個別住戶引發口角爭執,公安民警根據現場人員報案出警處置,因其拒不配合調查、辱罵民警和住戶,受到民警依法警告。此后,梁某某便隨身攜帶刀具等器械在小區內對部分住戶進行敲門滋擾。
對此,旁聽人員介紹說,第一次開庭時曾有精神疾病鑒定專家出庭作證,提出當初給梁某某做鑒定并確定她患有精神分裂癥的依據主要是,梁某某曾在大二年級時輟學,在家庭沖突方面,梁父母稱女兒在家會摔東西并與他們發生爭吵。此外是梁某某的行為異常,她曾多次在小區敲門詢問租房,而未通過中介。
然而,兩次開庭時,此說法都遭梁某某反駁,她當庭否認患病,稱輟學是因為在學校學不了啥實質性的東西,敲門詢問租房是因為樓上鄰居家有3個小孩愛吵鬧影響她休息,她想找個新房居住。
對此,王某雅的母親王女士稱,對梁某某患有精神疾病一事不認可,曾申請重新鑒定。
其律師亦稱,第二次開庭時,梁某某堅決否認自己是精神疾病患者,他會拼盡全力為王女士爭取她應得的公平和正義,“我們堅決不能接受那份精神疾病鑒定報告,這是我堅定的意見和態度。”
另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梁某某父親接受采訪時曾稱,女兒成長過程中家里有親人重病,對她打擊很大,疫情開始后,她總懷疑自己感染了,焦慮、失眠、幻聽,他們給她買了安神藥和幫助睡眠的藥,還去醫院掛睡眠科咨詢醫生,打過120。
通報——
遇害女子母親稱為進法庭旁聽曾提民事訴訟,第二次庭審時當庭撤銷
王女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當初案發后她曾到派出所做了筆錄,開庭時的身份是證人,不能全程旁聽庭審過程,后來她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樣可全程參加旁聽。
王女士說,第二次庭審時,她當庭提出撤銷民事訴訟,審判長也同意了。
12月16日下午,成都市中級法院發布通報稱,當初第一次庭審結束后,經聽取被告人梁某某及其近親屬的意見,該法院通過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兩名律師為她提供辯護。
通報還稱,第二次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訴訟代理人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梁某某進行了最后陳述。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女士當庭撤回對被告人梁某某的附帶民事訴訟,法庭依法予以準許。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定期宣判。
據王女士介紹,此案擬于12月19日宣判。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黃平 編輯 劉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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