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CPTPP契約精神與WTO誠信原則解讀東西方文化的差異
WTO與CPTPP制度設計體現了東西方文化基因的不同。在加入機制上,前者實行先加入后履約,依賴善意推定,是“誠信綁定的承諾制”。后者則是以規則優先,需先滿足標準經規則,審核方可加入,是契約精神的達標制”。
前者是東西方社會誠信和契約融合的產物,后者是西方契約社會的碩果。它們分別屬于大陸哲學和分析哲學的不同哲學體系,在信任基礎、約束機制、價值取向上都有明顯不同。也就是說,從文化理論上講,WTO是唯心主義和唯物主義做的一次普世價值大融合。但隨著唯心主義的先驗論向認識論發展形成分析哲學。而唯物主義最早是西方社會大陸哲學的一個分支,但隨著唯理論向辯證思想發展,反而成了西方社會認識論違反契約精神的反面教材。
中國于 2001 年 12 月 11 日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成為其第 143 個成員,也是復關和入世的開始。WTO的承諾制是以主觀“善意推定、漸進履約、事后監督”為準則。而今陷入擺停緣由是大國博弈與規則約束難以解決“承諾不可信、違約無強罰、爭端無終審”的現狀。CPTPP的準入制是以事實“規則先定、標準前置、強制追責”為要約。影響力得以持續擴大的原因是以認識論為起點,有契約式強規則與強執行,成為了高標準貿易合作的基礎。
2021年9月22日中國申請加入,該協定前身是TPP,成立于2002年,2017美國退出后改稱CPTPP。2008年11月越南就加入了。越南因延續規則適配性,于2019年1月14日以法律背書形式正式加入;英國與泰國2024年12月15日加入。越南加入后與成員國貿易順差占比超50%,經濟發展快速。這既是規則適配的結果,也是契約精神對社會運行邏輯的重塑,更是從誠信原則走向契約精神取得好成績的答卷。
契約精神源于西方社會文化,以個體主義為根基,信任依賴可驗證規則與第三方強制力,形成的“規則先定、權責明確、違約可追責”為要約的社會文化。它預設“人性有限理性與機會主義”,合作需通過剛性規則劃定行為邊界,保障穩定性。規則要求普遍、客觀、可執行,符合則有效,違反則無效追責。合作以“約”為中心,拒絕模糊性,依賴規則確定性與執行剛性形成的信任穩定性,將信任轉化為可計量法律關系。
契約精神在CPTPP中為剛性要求:加入前需滿足所有預設標準,“達標”是合作前提;規則覆蓋全領域,含勞工、環保、國企改革、知識產權等。他有明確的可執行條款;而且違約成本清晰明了,可以通過快速反應與交叉報復,以保障各項規則執行落地。契約社會中,關系建立無需情感或身份認同,僅需認可遵守共同規則,是“規則先于關系”的理性合作模式。
CPTPP的世界秩序的發展路徑是將信任轉化為可量化法律條款,通過“約”的形式化與標準化降低交易成本。要求加入國通過體制改革適配規則。道德價值在于“履約守信”,違約既面臨經濟處罰,也失去規則框架內合作資格,道德評價完全依附于規則執行效果,推動契約社會向“規則密集型”發展。如:越南為加入進行“規則重塑體制”的行政層級改革、甚至政治層面從一元權力到二元共治的轉變,從社會文化上由“關系至上”向“規則至上”的轉變,就是其高標準規則在“規則前置”的理念體現。
相對而言,誠信原則源于東方社會文化,以集體主義的“人格擔保、關系綁定、漸進履約”為基礎,強調實質正義與情境調整;價值取向以義務優先,合作依托道德自覺、身份認同與關系網絡,關系建立依賴人格可信度與關系持續性,關系越近信任越強。合作穩定性具多值判斷與情境調整特征,以“人”為中心,信任具不可量化道德屬性,違約多受道德譴責與關系懲罰,而非規則強制。
WTO作為冷戰時期東西方社會融合產物,自然也有很重的誠信社會文化屬性。誠信社會多以大陸哲學的現象學與詮釋學為工具,強調意義整體性、歷史性與情境性。WTO采用“先加入后履約”承諾制,尊重各國主權與現有體制,不強制統一底層制度;爭端解決依賴協商調解,寄望國家聲譽與多邊共識約束行為;將信任視為道德與關系產物,通過“誠”的內化于關系深化維護合作。
WTO推動整個世界各國之間的經濟與文化向“關系密集型”發展,也為成員方保留關系協商靈活空間。可以說,WTO保留也迎合了東方誠信文化的承諾制與協商文化。東方文化預設“人性可教化與善意推定”,破壞關系代價遠小于規則執行成本。這種“關系先于規則”模式,使合作充滿不確定性,常因“嘴上放空炮”缺乏剛性約束陷入信任危機。
兩種不同的機制映射到文化根源上,契約社會信任基礎是個體主義的法律與第三方強制的“規則可信”,強調形式平等與程序正義。約束機制以他律為主,違約觸發法律制裁。價值取向權利優先,利益清晰,合作是理性計算結果。這也注定了兩種機制也自然會存在很多不同。
規則范圍上,WTO聚焦關稅、配額等邊境措施,議題單一;CPTPP則覆蓋全領域,含國企、勞工、環保、數字貿易、知識產權等,將約束延伸至經濟社會的深層。
執行機制上,WTO爭端解決上訴機構約束乏力,形成違約成本低、懲戒措施有限;CPTPP設有強制性、可追責機制,配快速反應措施,可通過暫停貿易優惠、交叉報復等追責,以保障規則落地。
決策方式上,WTO采用協商一致,談判低效易,且難形成一致意見;CPTPP加入雖需全體成員同意加入,但規則制定高效,具較強排他性,可保障體系一致性。
信任基礎上,WTO以國家聲譽與外交承諾為條件,合作呈關系導向;CPTPP則要求國內法與國際法對接,實現制度的一致性,以規則為核心構建信任,合作呈規則導向。
邏輯應用看關鍵差異會帶來什么結果。WTO的“協商一致”原則與“先承諾后履約”信任模式,在熟人社會關系緊密群體一段時間范圍內可能高效率,但在全球化跨文化、跨地域合作中,當國家利益與誠信承諾產生沖突,不守契約者突破承諾時就產生信任塌方,也是WTO框架下合作停滯的根本原因。
WTO曾經是世界為中國發展打開一扇門,但因誠信體系崩塌已經陷入困境。CPTPP已經成為全球化深入發展的主流選擇。從WTO向CPTPP轉向,并非是簡單規則升級,也不是從“守誠信”轉型為“遵契約”,而是要我們從現有社會各界逐一洞察,普遍存在的“規則可信”與“人格可信”的差異之處。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