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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上“北京同仁堂”五個大字格外醒目,產品宣稱“99%高純”并標注核心成分含量高達43%,但權威檢測報告上的數字卻是一個刺眼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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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北京市同仁堂健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聲明,對一款標注“99%高純南極磷蝦油”的產品進行調查。
這款由安徽哈博藥業有限公司生產、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經銷的產品,日前被上海市消保委檢出核心成分與標識嚴重不符,實測磷脂含量為零,涉事企業已被約談。
01
磷蝦油測出“零含量”
近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對市場上包括國內外品牌在內的15款熱銷南極磷蝦油產品開展了比較檢測。
一款標稱為“北京同仁堂99%高純南極磷蝦油”的產品表現尤為“突出”。該產品在網頁宣傳中,突出強調“高含量”、“智利進口原料”、“高度提純”等賣點,并聲稱“1粒≈100只磷蝦”,其標示的磷脂含量高達43%,儼然一款高品質產品。
然而,經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東海水產研究所的專業檢測,這款產品的磷脂實測含量為0%。
參與測評的營養健康專家指出,磷脂是南極磷蝦油最核心、最具代表性的成分之一,主要起到乳化作用,促進Omega-3等營養素的吸收。一款標示為“南極磷蝦油”的產品若完全不含磷脂,其真實成分和產品真實性均存在重大疑問。
02
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
陷造假風波
檢測結果公布后,涉事企業的回應迅速引發關注。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最初表示,對檢測情況并不知曉,但會進行上報。
據媒體報道,2025年12月15 日下午,上海市消保委針對北京同仁堂南極磷蝦油產品的相關問題,正式約談了該產品的經銷商與生產商。生產商安徽哈博藥業有限公司陳述,涉事產品由經銷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定制采購,采購價格遠低于正常水平,產品包裝按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要求制作,所有涉事產品均供給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由其對外銷售。安徽哈博藥業有限公司承認,在生產過程中未添加其對外宣稱的“南極磷蝦油”。經銷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在約談中回避問題推脫責任,聲稱對產品的涉嫌造假行為毫不知情,與己無關。
03
北京同仁堂停止經銷,已啟動司法程序
事件發酵后,作為上級公司的北京同仁堂健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15日通過官方渠道發布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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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中,該公司已立即責令其下屬的四川健康藥業停止經銷該問題產品,并對涉事產品展開全流程核查與追溯。
聲明核心指出,該產品“未經授權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樣,涉嫌違法”。同仁堂健康藥業表示,已啟動司法程序,對涉事企業進行起訴。
天眼查數據顯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由同仁堂集團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健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另有兩名自然人李聲義和楊曉斌分別持股44%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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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北京同仁堂健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同樣是混改公司,同仁堂集團直接持股該公司49.0731%股權,并通過北京同仁堂健康產業投資有限公司間接持股6.2981%,第二大股東則為自然人俞俊,持股超過40%。
從目前公開信息來看,未發現北京同仁堂或同仁堂健康四川公司直接持有安徽哈博藥業的股份。兩者的關系是委托加工(OEM/ODM)的商業合作關系。即,擁有“同仁堂”品牌使用權的經銷商,委托哈博藥業生產“同仁堂”品牌的磷蝦油產品。
同仁堂集團曾在2024年8月發布聲明強調,“同仁堂”商標使用需經嚴格書面授權,禁止轉授權及違規合作。此次涉事產品雖以“同仁堂”名義銷售,卻未在同仁堂官方渠道上架,僅在非官方電商店鋪流通,其品牌授權的合規性與產品品控責任劃分,成為亟待厘清的關鍵問題。
小編隨后致電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關于南極磷蝦油相關問題,對方客服表示沒有權限回答,需反饋負責人。截止發稿未接到回復電話。
目前打開部分電商平臺搜索,幾乎已搜不到該款北京同仁堂99%高純南極磷蝦油,小編附近線下門店也表示停止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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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來源:全搜索觀察綜合報道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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