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刻汲取近期高層建筑火災事故教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在全省組織開展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行動,特發布此通告。
一、整治行動時間
從即日起至2026年2月中旬。
二、整治范圍及內容
此次排查整治聚焦有人員居住和活動的高層民用建筑,包括居民住宅建筑和辦公、醫療、商業等公共建筑。
(一)正在進行外墻改造施工的高層民用建筑。項目未按照規定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擅自施工或存在違法發包、掛靠、轉包、違法分包等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新裝外墻保溫系統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建筑保溫材料“出具虛假報告、不實結論”,燃燒性能等級不符合要求、施工進場后未進行檢驗檢測;外腳手架或圍擋違規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使用竹(木)腳手架、非阻燃性密目式安全網、紙胎油氈防水卷材,再生料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鋼筋“熱彎”加工工藝等危及生產安全,已禁止使用的材料、工藝設備;在外墻保溫層穿孔打洞等作業過程中違規動火用電;未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落實臨時疏散通道、施工區與非施工區劃分等工程防火措施;項目負責人未按規定在現場帶班作業、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等。
(二)正在進行內部裝修改造的高層民用建筑。涉及電焊、氣焊、氣割等動火作業的限額以下小型工程不按規定進行備案管理;涉及電梯、空調、電氣、管道等設施設備維修、改造、安裝、拆除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違規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違規使用填縫劑、發泡劑等易燃可燃物品;未按要求落實臨時疏散通道、施工區與非施工區劃分等工程防火措施;人員密集場所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人證不符;未通過公告、入戶通知等方式告知風險擅自動火作業;未嚴格落實動火作業內部審批制度;動火作業未劃定安全區域;動火作業現場未落實“六必須”措施等。
(三)高層民用建筑的消防設施設備。室內(外)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無水或壓力不足;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故障或損壞,不能正常實現使用功能;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防火分隔設施等需要聯動控制的消防設施設備日常不能設置于自動狀態;消防設施設備未設置備用電源或在末端無法實現自動切換;防火卷簾、防火門等防火分隔設施無法正常關閉或完整性損壞;建筑消防設施維保、檢測不符合規定;有關施工作業現場未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未同步設置有效臨時消防水源和給水系統;有關施工作業期間擅自拆除或遮擋防火分隔設施,關閉或損壞自動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未落實24小時雙人持證上崗制度,不能熟練操作消防控制設備等。
(四)高層民用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未及時清理建筑外立面與裙房等附屬建筑連接處的易燃可燃雜物,在外墻周圍堆放大量可燃物;消防車通道、消防登高操作場地、消防救援窗口、避難層(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置不符合要求或被封閉、堵塞、占用;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違規停放充電;管道井、電纜橋架穿越防火墻、隔墻、樓板等處的孔洞封堵不嚴;建筑內電氣線路老化裸露、私搭亂接;違規儲存、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原有外墻保溫系統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未及時修復;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要求缺失,未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未確定建筑公共部分或者承包、租賃等相關方消防安全責任;物業服務企業或管理單位不落實裝修改造相關管理責任等。
三、整治要求
各高層建筑產權人、建筑施工企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等全面開展自查自改,場所責任人、管理人簽字確認自查記錄存檔備查;對存在的火災風險隱患,落實整改責任、措施、資金、預案,確保按期整改銷案。各地各部門深入發動單位自查、開展行業排查、實施監督檢查。排查整治行動期間,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嚴格查處;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支持和鼓勵廣大人民群眾、企業員工共同關注、維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發現風險隱患可通過“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進行舉報。
特此通告。
掃碼查看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隱患
自查(排查)表格
山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山西省消防救援局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12月15日
審核 /韓俊鴻
制作 /山西消防全媒體工作中心
轉載請注明出處
![]()
點擊在看助力平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