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 堯 陳 然
12月15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等罪名成立。
香港社會各界普遍認為,特區司法機構此次對黎智英依法定罪,再次宣示了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零容忍的態度。其審理過程與結果,證明了香港的司法制度既能保障合法權利,也能堅決打擊違法行為,彰顯了真正的法治精神。
依法定罪彰顯法治權威
自2023年12月18日開審以來,黎智英案歷經156天公開聆訊,法庭審視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出庭作供,黎智英本人也出庭作供多達52天,案件審訊過程公平、公正、公開。法庭就此案頒下的裁決理由長達855頁,完全公開供公眾查閱,巨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裁定黎智英和3間被告公司有罪的理由。
15日,香港特區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發表聲明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維護了香港的核心價值。”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會見媒體時表示,法庭的裁決清楚說明,黎智英“多年來利用新聞報道作為幌子,來行禍港之實”,任何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都難逃法網。
香港律師會發表聲明表示,黎智英案以公開聆訊方式審理,各方均有法律代表,審訊過程中未有任何一方的法律代表提出曾受不公平待遇。香港律師會對香港司法制度、司法機構的獨立性,以及法官的誠信與專業,抱有毋庸置疑的信任和信心。
警示深遠筑牢安全底線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表示,案件顯示,黎智英不僅涉及勾結外國勢力,還透過媒體散播失實信息,煽動社會對立與仇恨情緒,“任何破壞法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最終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香港政團和社團紛紛發聲,認為黎智英案的裁決具有清晰而深遠的警示意義。民主建港協進聯盟表示,判決將強烈警告任何試圖破壞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人,國家安全不容挑戰,違法者必遭法律嚴懲。香港再出發大聯盟表示,裁決不僅是對國家安全的有力捍衛,更是對“一國兩制”方針的堅定維護,對黎智英依法定罪是對任何企圖挑戰國家主權、破壞香港穩定勢力的明確警告。
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發表聲明強調,任何假借新聞之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者,都必然會受到法律制裁。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發表聲明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
全國政協常委姚志勝表示,法庭對黎智英依法定罪,是實施香港國安法、彰顯香港法治的重要體現,外部勢力對案件的無理抹黑與指責注定徒勞無功。
香港山東各級政協委員聯誼總會會長劉愛麗表示,黎智英長期以媒體為掩護,勾結外國勢力、發布煽動內容,公然挑戰“一國兩制”底線,依法嚴懲既是法律必然要求,也為香港筑牢了國家安全屏障。
法治護航邁向由治及興
黎智英案是首宗觸犯香港國安法規定的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多家香港報紙詳細報道此案并配發評論。
《大公報》發表社評指出,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首惡分子與港版“顏色革命”幕后黑手,長期甘為外部勢力“馬前卒”,操控媒體煽動社會與暴力,更公然乞求外國制裁,其行徑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給香港社會帶來深重傷害。案件經嚴謹司法程序審理,證據確鑿、程序公正,充分體現香港法治精神與香港國安法“一法定香江”的強大威力。
香港《文匯報》社評指出,此案裁決是對一個長期禍港亂港分子的依法懲處,更是對國家安全與安全底線的堅定捍衛,有力地彰顯香港公平、公正、公開的法治精神。此案將成為未來國安案件的重要判例,標志著香港司法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的成熟與自信。
裁決當日,多名香港市民在法院外受訪時表示,黎智英公然乞求外國制裁、毒害青年、制造社會撕裂,罪有應得,裁決結果大快人心。
今天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愈加健全,一個共識更加深入人心:唯有筑牢國家安全底線,方能守護750萬市民的共同家園,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本報香港12月1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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