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是插線板巨頭公牛集團(603195.SH)長期使用的宣傳語。值得注意的是,公牛集團在使用這句宣傳語時,有時下方會用小字注明:“正在使用或曾經使用過公牛產品(電連接、墻壁開關插座、LED照明、數碼配件等)的家庭”,有時也未用小字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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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網絡截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公牛集團官網可以看到十分顯眼的“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廣告語,而在該廣告語下方有兩行小字,寫著“數據來源:尚普咨詢集團;覆蓋全國(不包含港澳臺)家用全渠道市場;基于行業專家調研、消費者調研與滲透率數據,得出:正在使用或曾經使用過公牛產品(電連接、墻壁開關插座、LED 照明、數碼配件等)的家庭超過中國家庭總量的70%。統計時間: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聲明于2025年8月完成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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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廣東中山市家的電器有限公司多個銷售人員在社交平臺發布視頻,稱該宣傳語是“大字吹牛、小字免責”,存在誤導性宣傳,引起外界關注。
目前,公牛集團已起訴家的公司,索賠4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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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吐槽“大字吹牛小字免責”
公牛集團起訴同行索賠420萬元
據澎湃新聞報道,11月20日,公牛集團向家的公司發《律師函》,稱家的公司銷售人員發布視頻行為是職務行為,相關視頻內容片面地將公牛集團與家的公司產品進行非對稱性對比,貶低公牛集團的產品,并聲稱公牛集團使用的“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是“大字吹牛,小字免責”的“誤導性宣傳”,使消費者誤理解為7成市場占有率。截至目前,前述人員的相關視頻內容已經造成大面積傳播,視頻總數量將近300條,轉發量和評論量均已經達到上萬條。
公牛集團認為,家的公司的上述行為損害了公牛集團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導致其社會評價降低,其行為已經構成商業詆毀。公牛集團要求,家的公司立即刪除相關視頻,并發布道歉聲明,協商賠償公牛集團的損失及合理維權支出。
11月24日,家的公司向公牛集團回函稱,公牛集團“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的廣告用語,在跨品類場景中廣泛使用時,未明確限定數據適用范圍與統計依據,易導致消費者對貴司多品類產品的市場占有率產生誤解,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關于廣告內容應當真實,準確,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的規定。家的公司相關表述系基于對廣告宣傳合規性的合理質疑,屬于正常的市場觀察范疇。此外,相關賬號發布的產品對比內容,均嚴格遵循“同品類,同規格,同場景”的客觀比對原則,所呈現的產品差異均基于實際測試數據,產品參數及用戶真實使用體驗,目的是為消費者提供全面的產品信息參考,推動行業產品品質與技術的迭代升級。
家的公司還稱,同意通過司法途徑妥善解決本次爭議,并希望借助此次爭議的解決,推動行業內廣告宣傳合規化。
公開資料顯示,中山市家的電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法定代表人為胡文章,注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生產、銷售:照明燈及其配件、電器開關、插座、家用電器等,由匡建、胡文章、中山市家和項目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共同持股。
據羊城晚報報道,12月15日,針對該事件,公牛集團郵件曾回復稱,公司將合法合規作為企業經營的核心準則與底線,在廣告宣傳、市場競爭等所有經營活動中,嚴格恪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自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公牛集團還表示與中山家的相關法律糾紛,公司已就其侵權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目前該案件正處于法院審理階段,暫無更多信息可以透露。
12月16日,家的公司證實,目前,公牛集團已起訴家的公司,索賠金額達420萬元。
公牛集團創立于1995年,于2020年上市,主要從事民用電工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包括電連接業務、智能電工照明業務、新能源業務等。因為其插座產品市占率常年位居第一,被稱為“插座一哥”。
2025年三季報顯示,公牛集團前三季度營業收入為121.98億元,同比下降3.22%;歸母凈利潤為29.79億元,同比下降8.72%;扣非歸母凈利潤為27.01億元,同比下降4.87%。從業務板塊來看,電連接業務和智能電工照明業務是其收入的主要來源,長期貢獻公司90%以上的營收。前者以插線板、數碼配件為核心,后者涵蓋墻壁開關、照明設備等。
截至12月17日收盤,公牛集團股價報42.63元,年內跌超12%,總市值77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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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字吸睛,小字免責”
市場監管總局:需進一步規范
近期,商家“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現象引發輿論關注,新華社12月5日發表評論稱,“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現象,近年來有愈演愈烈之勢。從生產廠家到銷售商家,從線下賣場到線上商場,越來越多廠商把它當成宣傳中的常用手段,令人擔憂。
對消費者而言,權益受損后容易產生不信任感,進而謹慎消費、不敢消費;對企業而言,靠文字游戲短期獲利,終將傷害商家信譽。一旦輿論發酵,多年積累的口碑可能瞬間崩塌;對行業來說,當“小字免責”大行其道,誠實守信的企業將陷入“劣幣驅逐良幣”的困境。“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的套路少一點,過硬品質和貼心服務多一些,是廣大消費者的普遍心聲。
商業的本質是誠信,廣告的基礎是真實。企業想要走得穩、走得遠,終究要靠過硬的產品和真誠的服務。早日戳破“大小字陷阱”,讓違法違規者無所遁形,讓誠信經營者贏得市場,塑造風清氣正的市場環境,讓消費者放心消費、舒心消費,為提振全民消費筑牢誠信基石。
12月12日,市場監管總局就《廣告引證內容執法指南(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該文件對“廣告引證內容”“引證廣告”的概念、廣告引證內容應當遵守的一般性原則和合規要求進行細化;對群眾反映集中的“銷量第一、市場占有率第一”等廣告宣傳用語是否屬于違法使用絕對化用語作出回應;對引證廣告中廣告經營者的認定和法律責任進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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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介紹,廣告是廣大經營主體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來,部分經營者以明顯量身定制的研究報告等為依據,在廣告宣傳中進行“蘿卜坑式引證”,人為制造“首創”“第一”等噱頭;部分經營者在廣告中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等手段,著力突出商品或服務賣點的同時,顯著弱化可能影響消費購買決策的不利信息。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上述行為擾亂市場秩序,加劇“內卷式”競爭,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需要進一步加以規范。
(聲明:文章內容和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編輯|段煉 杜恒峰
校對|許紹航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澎湃新聞、第一財經、羊城晚報、新華社、市場監管總局網站、公開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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