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收到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2025)蘇刑終17號《刑事裁定書》。
其中對財務總監王瑜的判決如下:被告人王瑜犯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犯欺詐發行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騙購外匯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萬元;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零一十五萬元。 (刑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
此前,備受市場關注的金通靈(SZ300091)財務造假案迎來了關鍵節點。
2025年9月30日,金通靈發布公告稱,已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季偉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犯欺詐發行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
除了季偉,其他多名時任高管也悉數領刑。
時任金通靈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的袁學禮也被認定犯有上述兩項罪名,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
2025年12月12日,因重大違法被強制退市的廣東紫晶信息存儲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紫晶存儲”)發布重大訴訟進展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廣東省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粵14刑初23號刑事判決書。根據判決內容,該公司犯欺詐發行證券罪,判處罰金人民幣3700萬元;公司實際控制人鄭穆、羅鐵威及原財務總監李燕霞等10名核心管理人員,全部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期最高達七年六個月。
![]()
四、被告人李燕霞犯欺詐發行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犯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數罪并罰,總和刑期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
除了刑事責任,CFO還面臨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
據財能無界不完全統計,截至12月9日,今年證監部門公布的處罰財務造假案中,針對CFO的罰款金額合計已超2億元。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