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知名媒體人褚朝新發文稱,自己的讀者劉海麗在網上發帖批評呂梁市公安局離石分局(下稱“離石分局”)對其報案有案不立、立案不查,被離石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后被關進呂梁市人民醫院監管病房,律師數次申請取保候審卻未獲同意。
同日,劉海麗的辯護人、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朱孝頂律師告訴“法度law”,自己臨時“接棒”辯護,臨時通知的庭審已被取消,自己將向法院申請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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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孝頂律師此前發文稱,法官于12月17日中午向其送達《起訴書》及《出庭通知書》,通知12月18日上午九點在呂梁市第一人民醫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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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即被氣樂了,至遲應當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起訴書,至遲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出庭通知書,這可是《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明確規定的常識啊。”朱孝頂說,因索要工程款持續信訪而被尋釁滋事罪的劉海麗,身體健康嚴重受損,已近乎癱瘓在床,無法自主行走。
朱孝頂表示,自己請求全國律協緊急介入,叫停開庭活動,還控告了法官。呂梁市離石區法院(下稱“離石法院”)已經決定取消開庭,先保障律師閱卷準備時間,開庭時間另行通知。
褚朝新發文呼吁異地辦理該案,有關部門應對此案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該案情況如何,為何決定臨時“接棒”辯護?12月18日,“法度law”對話了朱孝頂律師。
“法度law”:該案最新進展如何?
朱孝頂律師:劉海麗原來的辯護律師曹宗文因公出差,我作為他的同事,根據律所指派并征得家屬同意,來履行辯護職責。昨天(12月17日)上午,我到法院交手續,法院向我送達了起訴書,讓我閱卷。
離石法院原本準備今天(12月18日)開庭,但劉海麗的身體狀態非常糟糕。今年7月11日,她在太原住院輸液的時候被帶回呂梁,后來被帶進呂梁市人民醫院監管病房。劉海麗有嚴重的抑郁癥,現在幾乎已經喪失了獨立行走的能力,上廁所需要護工,而且她的體重下降的非常快,已經不到69斤,我們認為她的身體條件不具備開庭的能力。
說實話,我做律師也將近20年了,這是我第一次親歷一個到醫院病床里開庭的案件。據劉海麗所述,16日晚上法官突然去通知她18日開庭。我是17日上午到法院交手續,整個下午都在閱卷。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刑訴法司法解釋也有相應的明確規定。
所以昨天(12月17日)我對法官說,我們并非惡意阻止訴訟,客觀上劉海麗的身體不具備開庭的條件,且原辯護人因公出差,這些都是完全正當的理由,希望法院能尊重劉海麗的辯護權。
我不僅向山西省人民檢察院進行了控告,還緊急向全國律師協會申請維權。當時已是下午四點多,他們馬上要下班了,而且第二天早上九點鐘就要開庭,我必須快速地申請維權,而且能夠影響到他們,時間特別緊張。
比較幸運的是,我聯系到了全國律協會長高子程,他非常重視,最終在全國律協、山西省律協的幫助,山西省人民檢察院的監督下,17日晚上,劉海麗案件的審判長當面告知我開庭取消,下次開庭時間另行通知。
“法度law”:劉海麗涉及的案子大概是什么情況?
朱孝頂律師:劉海麗的丈夫是一個企業家,與另一個民營企業發生了糾紛。后來對方企業的七名員工被以涉黑惡犯罪追究了刑事責任,但劉海麗和她的丈夫認為對方企業的老板翟某某才應該被追究黑惡勢力犯罪刑事責任,一直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徹查,在控告過程中,也控告了公安機關。
劉海麗有文化,是當地一個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她說她每次維權,都先征求一些律師的意見,問問行為會不會違法,律師告訴她,逐級上訪是沒有問題的。所以劉海麗的上訪在法律上沒有問題。
在上訪過程中,她認為截訪人員限制其自由,很憤怒,多次吃安眠藥自殺,又搶救回來,但沒有導致公共場所秩序混亂的行為。她在網上發布了這些年的維權經歷,還發了相關文件,認為有案不查。這些被當作尋釁滋事。
劉海麗根據對方企業員工的判決書認為翟某某是幕后真兇,應被嚴懲,我覺得這完全是有理由的,應容忍劉海麗這樣的維權。她批評公安機關有案不查、涉嫌包庇,這是履行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批評控告權利,我覺得這沒有什么不妥。
“法度law”:您對該案有哪些判斷?
朱孝頂律師:我認為應該是完全無罪的。
“法度law”:您為這個案子在做哪些努力或者準備工作?
朱孝頂律師:我昨天(12月17日)剛剛成為辯護人,昨天上午11:40剛拿到起訴書,下午才開始到法院拷貝電子卷宗、拍攝紙質案卷,今天(12月18日)上午我又去會見了劉海麗,閱卷確實還需要時間。當前要做的是向離石法院申請取保候審,向離石區人民檢察院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
事實上,劉海麗之前的辯護人也做了這些工作,但被駁回。
“法度law”:為什么臨時為劉海麗這個案子辯護?
朱孝頂律師:案發之初,他們就想來找我辯護,當時確實工作繁忙、沒有時間。這個案子其中一名辯護人曹宗文是我業務上的徒弟,所以我一直也在關心這個案子。后來他因公出差,我作為他的同事,幫他處理事情義不容辭。
我們真的呼吁,當地的司法機關立即取保候審,而且對于劉海麗來說,她也希望通過法庭能夠還她一個無罪。所以對于法院來說,此時取保候審,讓劉海麗得到更好的治療,讓她的身心盡快地康復,讓她很快達到能夠具備出庭的條件,讓這個案件能夠真正公開、公正地審理,給劉海麗一個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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