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媒體關于“南京博物院藏明代仇英名作為何現身拍賣市場?”的報道,引發輿論關注。
12月17日晚間,南京博物院發布通報回應。內容如下:
2024年11月以來,我院兩次收到法院關于龐叔令女士“贈與合同糾紛”的起訴材料。對此,我院高度重視,迅速開展調查核實。1959年1月,我院正式接收龐增和先生(龐叔令女士父親)捐贈的137幅龐家收藏畫作。報道中提及的5幅爭議畫作,1961年經由張珩、韓慎先、謝稚柳組成的專家組鑒定為“偽”;1964年經由王敦化、徐沄秋、許莘農組成的專家組再次鑒定為“假”。上世紀90年代,我院依照《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對該5幅畫作進行了處置。目前,該案件正在審理中。
下一步,我院將積極配合該案件審理,深入核查該5幅畫作的去向,如果發現當年處置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將配合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同時,進一步加強對捐贈物品和館藏文物的規范管理。關于拍賣市場出現的《江南春》圖卷是否為受贈畫作,尚待進一步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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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萊臣后人捐給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 《江南春》圖卷(局部),2025年出現在北京一拍賣公司預展中
明代仇英的畫作《江南春》從“館藏”變為拍賣品,這條消息讓南京博物館站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上。
這幅畫作從私人收藏變為國家館藏的源頭是,近現代收藏大家龐萊臣的后人在上世紀50年代,向南京博物院等多家國有文博機構捐贈了大量珍貴古代書畫,仇英的《江南春》圖卷就在其中。然而今年,畫作突然出現在北京的一場拍賣會上,估價高達8800萬元。之后,在龐家后人的舉報與國家文物部門的干預下,拍賣公司對該拍品作了撤拍處理。前不久,龐家后人一紙訴狀將南京博物院告上法庭,質疑捐贈的這一名畫何以從南京博物院流向藝術拍賣市場,要求南京博物院返還包括仇英《江南春》圖卷在內的5幅捐贈古畫。
南京博物院回應說,這5幅畫作在1961年和1964年兩次被鑒定為“偽作”,在上世紀90年代,依照《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對該5幅畫作進行了處置,但無法提供完整流轉記錄。
傳承有序被收藏界視為文物的“黃金標簽”,正是因為無法提供完整的流轉記錄,關鍵信息的缺失,讓南京博物院的回應無法打消公眾的疑慮。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六十條明確禁止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將館藏文物贈與、出租、出售或者抵押、質押給其他單位、個人。這條紅線絕不能因“歷史遺留問題”而模糊。
根據2021年6月22日國家文物局財政部印發的《國有博物館藏品征集規程》規定,藏品征集處置需經集體決策、專家論證等多重環節,且需全程留痕。對文化機構而言,守護文物比收藏文物更重要。文化機構的核心使命,是讓捐贈文物成為永續傳承的公共財富,而非可隨意處置的資產。每一次處置失誤,消耗的都是公眾的信任。
拍賣預展上的《江南春》圖卷,是否就是龐萊臣舊藏?如果確實是從南博“劃撥”出去的,那么拍賣的豈非一件偽作?如果拍賣公司鑒定為真跡,那么當年南博的鑒定是否成立?退一萬步說,即便這5件古畫確實為假,論理論情論法,南博也應該將畫歸還龐萊臣后人,怎能擅自“劃撥、調劑”?這一連串疑問,都亟待南博解答。
來源:BRTV新聞( 評論員:李小兵,責編:徐悅鈞)
編輯:霍天舸 張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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