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2月18日訊 (通訊員 李譽 記者 王國柱)喜愛花草本是人之常情,可若因一時貪戀,讓這份“喜愛”伸出了不該伸的手,就踏錯了步、越過了線。
“警察同志,我放在店門口的金桔樹被人偷了……”12月8日下午2時許,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羅塘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先生報警,稱其擺在店門口的一棵金桔樹“不翼而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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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報后,值班民警楊晨昊等人迅速趕往現場。經了解,今年11月下旬,李先生花費398元購買了一棵金桔樹,原本栽種在店門旁。因近期打算為樹木施肥,他暫時將金桔樹連根挖出,臨時放置在店門口空地上。當天中午,李先生準備將金桔樹重新栽回土中,卻發現樹木已不見蹤影。案發6小時內,通過走訪排查與視頻追蹤,民警迅速鎖定違法行為人王某,并將其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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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強有力的證據,王某坦言,自己白天路過李先生店門口時,見金桔樹上掛滿金黃的果子,特別招人喜歡,一時貪念上頭,遂將金桔樹“撿走”,打算種在自家院子里。經過民警嚴肅批評教育,王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對當時心存僥幸“順手牽羊”的行為后悔不已。隨后,王某主動提出賠償并誠懇致歉,李先生亦表示諒解。最終,警方依法對其作出處理決定。
12月9日上午9時許,李先生收到返還的金桔樹,連連向民警道謝。警方提示:莫以惡小而為之,“順手牽羊”是盜竊!切勿因一時貪念跨越法律紅線,個人也應加強防范,對門口、院落的財物采取適當保護措施,避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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