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中國稅收與法律高峰論壇于2025年12月在北京召開,論壇聚焦數字經濟財稅前沿與稅收治理等重要議題,并隆重發布2025年度中國數字經濟稅收藍皮書。會上,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會長、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孫瑞標指出,當前人類社會已邁入信息社會時代,數字經濟作為全球發展最快、影響最廣的經濟形態,正深刻重塑經濟社會全鏈條。在我國,數字經濟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已然成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升國際競爭力的關鍵力量,這為稅收領域的變革奠定了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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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構建適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現代稅收制度體系
孫瑞標強調,數字經濟與稅收高質量發展之間呈現出“機遇與挑戰并存”的鮮明特征。其中,機遇主要集中在兩大維度:一方面,數字經濟催生了大量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直接拓展了新稅源,為稅收職能的充分發揮筑牢了物質基礎;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數字技術與稅收工作深度融合,為征管效率提升、服務質量優化提供了技術支撐,加速推動“以數治稅”落地和稅收現代化進程。
與此同時,數字經濟也給稅收領域帶來了多重現實挑戰,具體體現為對傳統稅收體系多維度的沖擊,可歸納為五大核心問題:其一,沖擊稅收理論與原則,工業經濟時代形成的傳統稅收理論難以適配數字經濟,數據資產課稅的理論與實踐尚處起步階段;其二,挑戰稅收制度與政策,現有稅制及優惠政策對數字經濟新業態的適配性不足,存在"無效調控"或"監管空白"的困境;其三,影響稅收征管與服務,數字經濟的虛擬性、無界性與傳統征管模式存在適配矛盾,人工智能應用還伴隨算法公平、數據隱私等倫理法律問題;其四,擾動國際稅收關系,數字經濟活動邊界模糊,使基于傳統稅收協定的國際稅收關系日趨復雜;其五,考驗國際稅收治理體系,各國稅收規則差異易引發征管爭端,國內法與國際規則的銜接成為突出難題。
針對上述挑戰,他提出三大應對路徑:一是堅持高位謀劃,將數字經濟稅收治理納入國家治理現代化大局統籌推進;二是強化理論引領,開展跨學科前沿研究,構建適配數字經濟的稅收理論體系;三是深化國際合作,積極參與國際稅收治理體系重構,主動貢獻中國智慧與中國方案。他呼吁各界力量協同發力,加快構建適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現代稅收制度體系,為我國高質量發展和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注入更強動力。
數字經濟的稅收現狀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稅收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藍皮書主編蔡昌深入解讀《中國數字經濟稅收發展報告(2025)》(以下簡稱《研究報告》)的研究進展、核心框架與重要發現。
蔡昌表示,數字經濟稅收前沿有四大核心議題。其一,數據要素的價值創造機理及財稅政策應對;其二,數據要素參與收入分配的稅收調節機制;其三,數字經濟稅收轉移程度的測算;其四,適配人工智能發展的稅制優化路徑。除此之外,還涉及人工智能稅收、云計算稅收、數據資產權益保護與計價、區域數字產業發展實踐以及國際數字稅制比較等多個前沿與實務專題。這些研究旨在推進數據要素的基礎理論探索,并回應數字技術帶來的現實稅收挑戰。
蔡昌指出,我國新業態或數字經濟的稅收貢獻率相對其經濟規模顯著偏低。這一差距主要源于現行稅制對于新興商業模式的滯后性以及稅收征管手段的不適配。《研究報告》創新性地構建了“數據價值—信息價值—知識價值”的三層次數據要素價值創造分析框架,并系統探討了數據要素參與三次分配的路徑與稅收調節作用。
在人工智能的稅收應對方面,須統籌考慮其強壟斷性特征與研發階段的高風險性,在累進稅制設計與階段性稅收優待政策之間尋求平衡。《研究報告》也從更深層面提出,人工智能的深度發展正改變人類認知與信息交互范式,生成式人工智能正使人類面臨虛幻的不確定性未來,以及世界走向虛無的可能趨勢,因此提醒社會各界在技術演進中需珍視人類獨有的創造性與主體性。人工智能對人類的貢獻也進一步彰顯數據科學的價值及其對提升人類福祉和自由度的底層邏輯貢獻,也需要認真對待人工智能的財稅制度優化路徑。蔡昌教授還結合海南自貿港封關運作的案例,分析了其“雙十五”稅收優惠政策及海外投資回流免稅等優勢,指出這代表了國家政策引導下,企業向多樣化、多業態、多環境的全球化戰略布局新趨勢。
蔡昌教授還結合海南自貿港封關運作的案例,分析了其“雙十五”稅收優惠政策及海外投資回流免稅等優勢,指出這代表了國家政策引導下,企業向多樣化、多業態、多環境的全球化戰略布局新趨勢。
構建適配數字經濟的生產關系與稅制邏輯
北京大數據協會財稅大數據專委會常務副會長、中國稅務學會理事、藍皮書主編焦瑞進指出,數字化技術在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中的作用千差萬別,同樣的軟件在不同場景產生的價值完全不同,使其難以被簡單納入傳統的一產、二產、三產的統計框架之中。盡管國家已有三大產業分類和面向數字經濟的五大行業分類,但數字產品與數字服務往往跨界滲透、嵌入傳統產業,使其最終創造的價值難以在GDP核算中被清晰捕捉。現實中,一些地方曾公布過數字經濟規模,但隨后又停止更新,這本身也印證了對數字價值衡量的不確定性。
焦瑞進認為,要真正理解數字經濟,需要構建新的指標體系,將碎片化的數字化評價指標與宏觀經濟、微觀經濟指標進行系統耦合。焦瑞進會長提出數字經濟稅收發展綜合指數與數字化經濟效能的設想。具體包括數字經濟宏觀分析指標體系、數字經濟微觀分析指標體系、分省分析指標體系、百強城市分析指標體系、上市公司分析指標體系等具體指標。他利用現有大量數字化指數,通過加權整合形成可比性更強的綜合指數,再把這些指數與GDP增長、財稅貢獻、人均收入、高質量發展指標等逐項關聯。
焦瑞進強調,數字經濟量化關注的是數字基礎環境狀況,而不是模糊不清數字經濟價值。數字經濟與宏觀經濟和稅收之間的關聯不是簡單的線性關系。通過聚類分析深度挖掘區域之間數字經濟影響的異同,有針對性地提出高質量發展意見。數字經濟不能孤芳自賞,必須創新應用場景,服務市場提升價值,賦能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要真正理解數字經濟,需要構建新的指標體系,將碎片化的數字化評價指標與宏觀經濟、微觀經濟指標進行系統耦合。焦瑞進會長提出數字經濟稅收發展綜合指數與數字化經濟效能的設想。具體包括數字經濟宏觀分析指標體系、數字經濟微觀分析指標體系、分省分析指標體系、百強城市分析指標體系、上市公司分析指標體系等具體指標。他利用現有大量數字化指數,通過加權整合形成可比性更強的綜合指數,再把這些指數與GDP增長、財稅貢獻、人均收入、高質量發展指標等逐項關聯。
數智時代稅收征管的變革邏輯
北京大學教授劉劍文認為,稅收征管的數智變革伴隨著“數智正義”的產生,“數智正義”立基于傳統稅收正義,兼具技術場景特殊性,涵蓋控權、公平、效率三重內涵。
針對征管權力的數智異變,劉劍文教授強調要厘清涉稅信息處理權邊界。同時,征管自動化需把控合法性與合理性,全自動化行政應納入法律保留范疇,并通過優化系統能力、賦予納稅人選擇權、增設復核程序實現有效規制。征管自動化需把控合法性與合理性,全自動化行政應納入法律保留范疇,并通過優化系統能力、賦予納稅人選擇權、增設復核程序實現有效規制。數智時代稅收征管的技術形態與治理邏輯已深度變革,正義的內涵與實現路徑需立足“數智”視角進行審視。稅收征管必須遵循“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原則。若未能實現該原則,則應把握以下兩項要務:一是以具體場景為標準,劃定稅務機關處理納稅人信息的范圍限制;二是在缺乏充分審計證據證明特殊場景需求的情況下,稅務機關應適用對個人權益影響較小的處理要求。
來源:第九屆中國稅收與法律高峰論壇
編輯:皓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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