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課間的嬉笑打鬧,本是同學間的尋常片段。但一次看似無心的“抽凳子”惡作劇,卻可能釀成難以挽回的傷害。
某中學的一場意外,讓兩個學生的家庭卷入糾紛,也讓“校園傷害誰擔責”的話題再次引發關注。學生在校受傷發生意外,學校是否一定承擔責任?學校與監護人的責任邊界怎么定?法院判決給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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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
民族的希望
這起“校園抽凳致傷案”中
法院明確學校“無責”
打破了“學生出事學校必擔責”的慣性認知
該案被寫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與肯定
也為類似案件的審理提供了重要參考
在護航未成年人的道路上
人民法院將用心用情
辦好關系民心向背的“小案”
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提供全方位司法保護
用法律微光
守護每一個“少年的你”
為持續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全面依法治國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國行業報協會的支持下,檢察日報社、公安部新聞傳媒中心、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聯合推出這是三家權威法治新聞單位首次深度協同、聯合打造的重點策劃。
通過這次跨系統、跨部門的協同發力,公、檢、法三大新聞媒體挖掘9個源于基層、直抵人心的真實案例故事,展現過去五年間司法機關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合法權益方面的堅實步伐,共同繪就一幅新時代“法治畫卷”。
來源: 最高人民法院
弘揚憲法精神
構建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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