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據北京日報報道,中國北京同仁堂官微發文。
針對近日有關“南極磷蝦油”的輿論關注,北京同仁堂集團高度重視、深感痛心,對因此給消費者造成的權益損害,向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致以最誠懇的歉意!同仁堂集團立即開展零容忍品牌嚴管專項行動,已采取如下措施:
一、派專項工作組到四川,對涉事產品開展全面深入核查,堅決一查到底。
二、責令并監督涉事經銷主體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產品,嚴格按照監管部門要求依法依規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三、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藥業及相關電商平臺的商標侵權等責任。對其違法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樣,誤導消費者判斷,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追究法律責任。
四、對四川健康及其控股股東健康藥業等單位在經營、管理、監督環節存在的問題開展問責,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為進一步保護消費者權益,強化品牌保護責任,同仁堂集團同時開展以下工作:
一、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集團各級企業的品牌使用情況進行拉網式核查。
二、全面開展品牌清理行動,堅決清理“擦邊”使用“同仁堂”字號、商標使用不規范等行為,嚴格規范品牌管理體系。
三、全面規范電商平臺授權店鋪標識,嚴格使用“同仁堂”雙龍圖案商標,主動引導消費者準確識別正規購買渠道。
“同仁堂”品牌創立356年來,始終離不開廣大消費者的支持和厚愛。我們心懷感恩,誠懇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與批評,愿意與大家一道,共同守護好“同仁堂”金字招牌,以實際行動維護“同仁堂”的品牌信譽,不辜負消費者的信任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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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據新華社報道,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委托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東海水產研究所,對市面上熱銷的15款國內外南極磷蝦油產品開展了檢測和調查,結果發現,一款標稱“北京同仁堂99%高純南極磷蝦油”的產品,實測磷蝦油含量竟然為“0”。
在某電商平臺上,這款標稱“北京同仁堂99%高純南極磷蝦油”的產品,宣稱磷脂含量43%,其頁面打著“高含量”“智利進口原料”“高度提純”等宣傳用語。該款產品在某電商平臺上的頁面引用營養健康專家的說法稱,南極磷蝦油產品是以南極磷蝦為原料提取的蝦油,含有磷脂成分,且以磷脂酰膽堿為主,“這種結構與人體細胞膜高度相似,能大幅提升營養成分的吸收效率”。
圖為涉事磷蝦油產品的宣傳頁面。上海市消保委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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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營養食品檢驗站高級工程師陸軼民介紹,以南極磷蝦為原料提取的蝦油必然含有磷脂成分,因此通過按照GB/T 5537-2008《糧油檢驗磷脂含量的測定》(第一法)進行檢測發現該產品的磷脂含量為“0”,也就意味著這款“北京同仁堂99%高純南極磷蝦油”實際完全不含任何的磷蝦油成分,與其宣稱“磷脂含量43%”形成明顯反差,涉嫌造假。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介紹,上海市消保委在對生產商“安徽哈博藥業有限公司”和經銷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進行約談。約談中,生產商稱,涉事產品由經銷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定制采購”,采購價格遠低于正常水平,承認在生產中未添加其對外宣稱的“南極磷蝦油”。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則在約談中聲稱,“對產品涉嫌造假的行為毫不知情”。
果真如此嗎?這款在電商平臺上以每瓶60元銷售的涉事產品,生產商的出廠價僅為每瓶3元到3.7元不等。在1688平臺上,最便宜的磷蝦油原料也需要每公斤200多元,業內人士告訴半月談記者,用于生產軟膠囊、凝膠糖果的磷蝦油一般來說品質更高,市場價格一般在每公斤350元左右。按照每瓶規格60克、磷蝦油添加比例50%計算,僅磷蝦油一項的成本就需要至少6元。
“這樣的出廠價格難道不反常識嗎?”唐健盛說,作為長期從事健康藥業經營的企業,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對磷蝦油與魚油的原料成本差異必然具備專業認知,不可能對 “遠低于合理成本” 的采購價格毫無疑慮,明顯悖于常識的超低價是否默認了 “原料并非真磷蝦油” 的事實?
仔細觀察涉事磷蝦油產品,其外包裝上的“北京同仁堂”大字異常醒目,頁面宣傳上也都標稱產品品牌為“同仁堂(TRT)”。
這真的是“北京同仁堂”的產品嗎?抽絲剝繭后發現,外包裝上的“北京同仁堂”竟然是經銷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的企業名稱中,對“北京同仁堂”五個大字專門突出做了誤導性設計而成的“障眼法”。該產品的商標與“同仁堂雙龍商標”并不相同,使用的是四川同仁堂健康藥業自有商標“朕皇”,也就是說這其實是一款“朕皇”牌南極磷蝦油產品。
圖為涉事磷蝦油產品,外包裝上重點突出“北京同仁堂”。上海市消保委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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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健盛說,涉事包裝的核心誤導點是“突出含‘北京同仁堂’字樣的經銷商名稱、使用與北京同仁堂核心商標高度相似的雙龍圖案”,這些元素的指向性極強,就是為了讓消費者誤認為產品是北京同仁堂直接生產。
在約談中,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藥業有限公司辯稱,產品包裝上具有誤導性的表述均由生產商安徽哈博藥業有限公司自行決定,與己無關;同時聲稱公司不涉及零售業務,涉事產品及公司其他產品在銷售過程中出現的品牌混淆、消費誤導等行為,均是下線經銷商所為,與其無關。
來源 | 九派新聞綜合北京日報、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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