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最高法院做出了最終裁決,為長達7年的馬斯克天價薪酬案畫上了句號。這意味著特斯拉董事會在2018年授予馬斯克的期權激勵幾經波折,失而復得。
該薪酬案設定了自2018年起10年內的12個業績目標。馬斯克每完成一個目標,即可獲得特斯拉1%的股權作為獎勵。按照簽訂時的股價計算,這部分股權價值約580億美金(按最新股價計算約1900億美金)。
然而,2018年6月,一個僅持有9股的股東理查德·托內塔(Richard Tornetta)向特斯拉注冊地所在的特拉華州衡平法院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該協議侵犯了股東權益。就是這么一個訴訟,一打就是7年。
期間,這份當時被看來很難完全實現的對賭協議,馬斯克用了不到5年就達成了。但2024年1月,法官凱瑟琳·麥考密克(Kathaleen McCormick)發布200頁意見書,認定馬斯克為“控制股東”,董事會缺乏獨立性,股東未充分知情,判決薪酬方案無效。特斯拉不服,提起上訴,甚至發動全體股東進行二次投票,再次通過了薪酬案,但2024年12月,凱瑟琳法官再次駁回上訴。特斯拉無奈,向最高院提起訴訟,直至剛剛終于平反。
關于此事的前情和背景,AskMusk有過整理,感興趣的同學可以看看:
6000萬美元,敗訴方巨額律師費
然而,在最高院的判決中卻規定敗訴方律師有權依據“按勞取酬”原則獲得律師費及支出,并適用四倍乘數;自2024年12月2日起,對調整后的律師費用產生的利息(四倍時薪+利息,約合6000萬美元) 。
誰出這個錢?特斯拉。就是這么神奇。不過,如果按照翻案前的判決,這家律師所能拿到大概3.45億美元,而他們向法院要的則是56億美元。
難怪這么熱衷打官司。美國經常會有此類僅持有象征性股份的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提起訴訟,通常會很快被駁回或者達成和解,特別是在以公平和保護商業著稱的特拉華州。但特拉華州衡平法院在馬斯克2018薪酬案上的表現徹底打破了這個傳統。
這導致了2024年馬斯克把公司注冊地遷出了特拉華州,以及號召其他公司遷出。馬斯克對這種無聊的訴訟身心俱疲。2013年,他曾經說,“發生在上市公司的另一件事是,你會被訴訟律師盯上,他們會找人買入幾百股股票,然后假裝代表所有投資者起訴公司,發起集體訴訟。”
顯然,2013年的馬斯克還是低估了專門盯著上市公司的訴訟律師。不用幾百股,只用9股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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