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早已被定調為“偽作”且完成“處置”流程的明代古畫,忽然現身頂級拍賣行,估價飆至8800萬元。收藏巨擘龐萊臣的后人龐叔令瞥見家族1959年無償捐贈給南京博物院的仇英《江南春》圖卷,赫然出現在北京拍賣預展的聚光燈下時,家族數十年的平靜被徹底擊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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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始于無償奉獻的善舉,如今演變成捐贈人與國家級博物館的對簿公堂,背后交織的真偽之爭、程序疑云與制度漏洞,不僅叩問著一件文物的最終歸宿,更撼動著整個文物捐贈體系的公信力根基。
真偽之辯
爭議的核心,始終繞不開這幅畫本身——它到底是明代大師仇英的真跡,還是足以亂真的高仿偽作?在這個關鍵問題上,捐贈方與受贈方各執一詞,立場堅定到幾乎沒有調和的余地。
龐叔令的篤定,根植于家族傳承的底氣。她的曾祖父龐萊臣,是晚清民國年間聲名煊赫的收藏大家,其“虛齋”舊藏向來以精、珍聞名于世,龐家捐贈的文物,至今仍是國內多家頂級博物館的鎮館之寶。
在龐叔令眼中,家族當年捐贈的137件古畫件件皆是珍品,“絕無偽作可言”,博物館單方面給《江南春》貼上“偽作”標簽的行為,無疑是對先人名譽與鑒賞眼光的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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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院方公開信息,這批畫作入庫后歷經兩次關鍵鑒定:1961年,原文化部組織張珩、韓慎先、謝稚柳三位權威專家勘驗,判定《江南春》圖卷“偽,一般”,卻也備注“偽做得很好,原龐家是當真的藏的”;1964年,王敦化等三位專家再次鑒定,結論干脆利落只剩一個“假”字。南博正是以此為依據,在1990年代啟動了對這幅畫的處置程序。
龐叔令一方指出,博物院提交給法院的鑒定材料被“打了厚厚的馬賽克”,只露出最終結論,具體的鑒定意見與分析過程完全隱匿。
書畫鑒定本就是門充滿主觀色彩的學問,不同專家意見相左實屬常態,一份數十年前的鑒定書,以如此殘缺的面貌示人,其權威性在捐贈者后代心中難免大打折扣。真假之謎,就此成了貫穿整個事件的第一重迷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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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庫房“消失”的離奇軌跡
比真偽之爭更引人嘩然的,是這幅畫撲朔迷離的流轉路徑——它的“旅程”里,既藏著天差地別的價格落差,也留著處處模糊的記錄空白。
1997年4月,南京博物院向原江蘇省文化廳提交報告,申請將一批“不夠館藏標準”的文物(即所謂處理品)調劑給省文物總店;報告很快獲批,同年5月8日,《江南春》圖卷被劃撥至江蘇省文物總店;四年后的2001年4月16日,一位匿名“顧客”以6800元的價格,買走了這幅標注為《仿仇英山水卷》的畫作。
這條軌跡在2001年的銷售發票處驟然中斷。直到2025年,一幅署名仇英的《江南春》圖卷現身北京拍賣市場,估價高達8800萬元。從6800元到8800萬元,懸殊的價格跳漲讓公眾本能地將兩者聯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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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南京博物院謹慎表態“是否為同一畫作,尚待進一步查證”,但巨大的疑問已然懸在半空:若這是同一幅畫,是誰讓它完成了價值的“涅槃”?若并非同一幅,那當年龐家捐贈的真跡,如今又流落何方?
更讓捐贈方無法接受的是,在長達數十年的鑒定、報批、劃撥、銷售全鏈條中,作為畫作最初歸屬的龐家人,始終被蒙在鼓里。
龐叔令坦言,從1960年代畫作被定偽,到2001年被出售,三四十年間家人對此一無所知,直到2025年通過訴訟獲得查看權,才驚覺137件捐贈品里竟有5件已“去向不明”。這種徹底被剝奪知情權的處境,成了引爆家族與博物院情感決裂、最終對簿公堂的直接導火索。
情與理該如何安放
事件發酵至公共視野,一個核心的法律與倫理命題隨之浮出水面:博物館將捐贈品鑒定為“偽作”后,是否擁有自行處置的權利?又是否有義務告知甚至返還給捐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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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從法理層面看,南京博物院的立場確有依據。根據《文物保護法》,公民捐贈給國家的文物,所有權歸國家所有;博物館代理律師也強調,捐贈完成后所有權即發生轉移,現行法律并未規定受贈人需向捐贈人返還已交付物品。如此一來,博物院認為自身依照《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履行審批程序后處置文物,屬于行使所有權的正當行為。
但法律條文從來不是事情的全部。多位法律專家指出了其中的程序缺失與倫理短板:根據《國有館藏文物退出管理暫行辦法》,退出館藏的文物,有捐贈協議的需按協議執行,無協議的則應事先征得捐贈人同意——南京博物院“未告知”的操作,顯然與這一精神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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