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諾誠游戲法 朱駿超 陳杰
01
央視報道:
某盲盒涉嫌賭博被判刑
近日,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對一起盲盒App涉賭案作出一審判決,主犯王某、陳某等人因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近期,一款名為“賽博賞”的App在網絡上興起,其直播間內,主播熱情洋溢地開啟各種熱門動漫、游戲角色的盲盒,宣稱用戶花費9.9元至199元不等,即有機會抽中市場價高達上千元的稀有手辦。直播間內營造的“中獎”狂熱氛圍,吸引了大量用戶參與。但是,隨后眾多用戶在黑貓投訴等平臺反映,抽中的稀有手辦遲遲不發貨,質疑平臺存在虛假宣傳。
警方深入調查后發現,該平臺存在虛假宣傳和誘導賭博行為。平臺通過設置不足4%的極低中獎概率,并針對大額充值用戶引導至另一寄售App進行折現,形成“充值—抽獎—八折回收—再充值”的資金閉環。高價值手辦并不實際發貨,僅作為虛擬符號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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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指出,該模式的核心問題在于高價值盲盒脫離了實物交付,整個流程不存在真實的物流交割。資金僅在平臺系統內空轉,玩家投入的資金通過“抽獎-打折回收-再抽獎”的方式不斷被消耗沉淀,平臺則通過控制概率和回收價穩賺不賠。
這種無實物交易、資金閉環的特征,符合賭博犯罪的構成要件。此外,兩名網絡主播溫某、肖某在明知該套路的情況下,仍通過直播推廣,誘導玩家參與并從中抽成,被依法認定為開設賭場罪的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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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開設賭場罪對主犯王某、陳某等人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部分適用緩刑,各并處罰金。
諾誠評論:
本案最大問題在于,涉案兩個APP,一個負責抽獎,一個負責寄售折現,組合形成“玩家充值—抽獎消耗—八折回收折現—再充值”的資金循環,高價值的稀有手辦不會在抽獎APP中實際交付,僅作為虛擬符號在寄售APP中流轉,不存在實物交割,整個流程完全脫離實物屬性。盡管低價值的盲盒仍以實物形式交付,但其并不能改變整個資金循環的實質,高價值盲盒的虛擬化運作才是該模式的核心。
這種模式看似是盲盒在A平臺購入,在B平臺轉讓賣出,但與正常的交易不同的是,其脫離了實物交易,沒有實物交割卻能直接進行所謂的“變現”,并且回收價并非基于市場供需關系浮動,而是由平臺單方強制壓價,違背了正常的市場邏輯。平臺通過控制回收價格和抽獎概率,人為制造玩家虧損預期,使資金不斷沉淀于系統內部,形成穩定的非法獲利模式。
此案明確警示,盲盒銷售者必須堅守實物底線和不能折價變現底線,不得自行經營盲盒產出商品的二級市場交易業務,否則極易使業務觸及賭博犯罪的紅線。
02
涉案4億余元!
CSGO開箱構成開設賭場罪
近期,人民法院案例庫公布了一則盲盒游戲涉賭案例——陳某龍、范某飛開設賭場案(入庫編號:2025-06-1-286-001 )。
2023年8月起,陳某龍出資入股并全面運營某網站,設置多種“開盲盒”獲取游戲道具的玩法。玩家充值人民幣后可兌換虛擬“藍色鉆石”,花費鉆石開啟不同價格盲盒,以隨機概率獲得價值0-58937元不等的游戲道具,道具可交易變現或通過網站“回收”換回鉆石循環抽獎。網站還設有開盲盒對戰模式,以盲盒開出道具價值高低定輸贏,贏家獲全部道具,平臺從玩家投注中抽成5%至7%。范某飛作為技術主管,帶領團隊負責網站更新維護。
截至案發,玩家累計充值4.32億余元,提現2.97億余元。陳某龍非法獲利2020520.33元,范某飛獲利186340元。
經審理,法院認定如下:以開盲盒游戲為名,以財物下注抽取價值差距過大的游戲道具的行為是賭博行為;建立網站為上述活動提供場所、賭具和籌碼交易、兌換現金等便利條件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行為。
最終,被告人陳某龍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零一萬元;二、被告人范某飛犯開設賭場罪 ,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
諾誠評論:
以本案為鑒,經營者切勿借 “盲盒”“抽獎”等新業態之名規避法律,任何以隨機概率為核心、以財物輸贏為目的的經營模式,若具備反向兌現、抽頭漁利等特征,均可能觸碰開設賭場罪紅線。
此外,技術人員、財務人員、為賭博業務提供支付結算或宣傳推廣等服務的機構或人員,若明知犯罪行為仍提供幫助,視明知程度的不同,也可能構成開設賭場罪的共犯或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03
判賠510萬元!
游戲租號平臺涉嫌不正當競爭
近期,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一起網絡游戲賬號租賃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大規模、組織化提供游戲賬號租賃服務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駁回了原告游戲運營方與被告租賃平臺雙方的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本案原告為某知名動作競技游戲的運營方“網某公司”。該公司起訴稱,某游戲賬號租賃平臺長期、大規模提供其游戲的“租號”服務,并使用游戲相關宣傳素材,該行為嚴重損害了其合法權益,并索賠5000萬元。
庭審中,被訴平臺辯稱,賬號租賃屬于市場自發形成的“居間服務”,能盤活閑置資源并為游戲引入潛在用戶,且平臺已通過人臉識別等措施防范未成年人租號,故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核心爭議在于該行為是否違背商業道德、擾亂市場秩序。二審判決指出,網絡游戲賬戶實名制是行業必須遵循的基本商業道德。被訴平臺提供的規模化租賃服務,直接導致了游戲賬號實際使用人與實名注冊人相分離,不僅違反了國家關于網絡實名制的規定,也誘使用戶違反了游戲服務協議。
法院強調,該行為破壞了實名制所保障的用戶權益、網絡安全與公共管理秩序,最終對健康、公平的游戲市場競爭秩序造成了損害,因此構成不正當競爭。綜合考慮游戲知名度、侵權行為持續時間等因素,法院最終裁定該平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10萬元。
諾誠評論:
近年來,游戲租號產業的商家除了在玩家之間提供游戲帳號租賃的居間服務外,部分第三方工作室為了躲避打手帳號被游戲系統監測出,也會從玩家手里租賃游戲帳號,進而提供給打手開展游戲陪玩、陪練服務。
對于此類游戲租號服務鏈,游戲公司若計劃通過訴訟途徑進行打擊,除主張租號行為破壞網絡游戲實名制管理秩序、違反用戶服務協議外,還可借鑒此前在打擊代練平臺維權實踐中形成的裁判思路,即從“消費者群體重合性”與“競技公平性受損”等角度,進一步論證該類業務的違法性——陪玩陪練與游戲運營服務共享同一批玩家消費群體,工作室借租號開展的有償陪練、打手服務,本質是利用他人賬號搶占游戲內競技資源,破壞了游戲固有的公平競技環境,損害了多數普通玩家的游戲體驗,也間接影響游戲運營方的正常經營秩序,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04
銷售“吃雞”外掛被查,
玩家變賣家被判刑
近日,江蘇省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案進行公開宣判。劉某、賀某等五名被告人因制作、銷售熱門網絡游戲《絕地求生》(俗稱“吃雞”)的外掛軟件,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
被告人劉某、賀某等五人原本均是《絕地求生》游戲的玩家。在接觸網絡后,他們發現了針對該游戲的“小怪獸”等多款外掛軟件,并看到了其中的“商機”。此后,他們通過微信、網站等渠道,大肆對外銷售這些外掛程序,累計違法所得高達近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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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專業機構鑒定,這些外掛軟件具有游戲本身并不具備的“自動瞄準”“透視”等作弊功能。其運行原理是通過非法技術手段侵入游戲公司的服務器系統,修改游戲數據,從而嚴重干擾了游戲的正常操作流程和運行環境,被依法認定為破壞性程序。
法院審理認為,劉某、賀某等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鑒于其違法所得數額巨大,行為性質惡劣,對游戲產業的健康發展造成了嚴重危害,情節被認定為特別嚴重,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游戲葡萄招聘內容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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