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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寫:杜恩龍
主編:王千馬
看看南京博物院前院長徐湖平身后的文物,不由得讓我想起一個文物界的規矩。
鄭振鐸先生作為新中國第一任國家文物局局長,立下工作人員不得收藏文物、不得買賣文物的規矩,還率先垂范帶頭捐出自己的收藏。鄭振鐸先生率先將自己收藏的文物捐獻給國家。1952年,鄭振鐸給周恩來總理寫信,表示愿意將收購珍藏的陶俑全部捐獻給故宮。1953年,鄭振鐸將陶俑等文物一批計502件捐獻給故宮博物院,1957年又將所藏雕塑等類文物捐獻給國家。他立的這條規矩被列為1997年國家文物局頒發的《中國文物、博物館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之一。國家文物局2012年修訂出臺了《中國文物、博物館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規定:“恪盡職業操守。不收藏文物,不買賣文物,不違規占用文物及資料,不以文物、博物館職業身份牟取私利。”
曾和殷墟考古專家李濟在一起工作過的中國著名女考古學家曾昭燏擔任南京博物院院長后,也立下一條不成文的院規:凡是從事文物工作的人員,尤其是做考古工作的,絕對不準私人收藏古董。
曾昭燏非但立規矩,自己還身體力行,不玩古董,還把自己收藏使用的清同治年間的瓷茶具,也都悉數捐給了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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