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耿某從A公司處采購牙膏數百只,并銷售至當地的7所超市。2023年1月,B公司以侵害商標權糾紛將7所超市訴至法院,案件審理過程中加耿某為被告。案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協議主要內容為:7所超市、耿某立即停止侵犯B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銷毀未銷售的侵權產品,耿某自愿賠償B公司的損失共計4.9萬元及7個超市的律師代理費1.4萬元,耿某當日便履行了義務。
2023年3月,B公司以侵害商標權糾紛及不正當競爭糾紛起訴生產商C公司,法院依法判決C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涉案與B公司“某某白藥牙膏”商品包裝、裝潢近似包裝、裝潢的牙膏商品的行為,并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80萬元。該案經二審維持后已經生效,現已執行完畢。
后耿某從A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處得知,其從A公司所進的牙膏,是A公司從C公司進的貨。
2025年5月,耿某將A公司、C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決耿某有權向二被告追償,要求二被告立即連帶賠償耿某因“向客戶銷售侵權商標產品”產生的損失6.3萬元,原告名譽損失2萬元,原告為本案維權律師費7千元,合計9萬元。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從上述法條內容可知,生產商和銷售商的侵權行為屬于兩種不同的侵權行為,生產商和銷售商應分別對自己的行為獨立承擔責任。耿某賠償B公司的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是耿某自己承擔因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法律責任,耿某無權向上一級銷售者、生產商進行追償。
本案系因侵犯商標專用權引發的糾紛,而非因產品存在缺陷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情形,并不享有產品責任中的先行賠償人的追償權。另外,生效民事判決已判令C公司賠償B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80 萬元,并且C公司已經履行了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即案涉侵權商品的生產者C公司已經承擔了自己因生產侵犯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的侵權責任,在此情形下,耿某向C公司追償并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依據耿某與A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聊天記錄可以證實,耿某對案涉商品的提供者、生產者是知情的,但耿某并未依據該法律規定,向B公司提出相應“合法來源”抗辯,而是先自行與超市達成賠償協議,后與B公司達成了由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的民事調解書,在此情形下,耿某向上一級銷售者追償并無法律依據。
最終,法院判決駁回耿某的訴訟請求,判決后,耿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判決現已生效。
法官說法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屬于獨立的侵權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了六項侵害商標權的具體行為,最后一項兜底條款規定了其他侵害商標權的行為,從法條的文義和排列順序來看,上述各個侵權行為是并列關系,法條列舉六種行為均屬于獨立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不論是生產者生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還是銷售者銷售侵權商品都會給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因此,生產商和銷售商的侵權行為屬于兩種不同的侵權行為,生產商和銷售商應分別對自己的行為獨立承擔責任。這就意味著“銷售者不能以商品來自上游生產商”為由逃避自身銷售侵權商品的法律責任。
若銷售者要主張免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銷售者只有在同時滿足“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和“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情況下,才不承擔賠償責任。
商標權是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維護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是保障市場秩序的關鍵。對于銷售者而言,在經營活動中要盡到審慎審查義務,采購商品時,不僅要查驗商品質量、更要核實商標注冊情況,主動要求上游供應商提供商標注冊證,品牌授權書等;留存交易憑證與進貨單據、物流憑證等涉及商品來源的證據,一旦發現所售商品可能涉及商標侵權、應立即停止銷售。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第六十四條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來源 | 平邑縣人民法院 供稿: 鞏延成 程琳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聲明 | 部分圖文內容源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侵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