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3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原審被告人劉江故意傷害、虐待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對原審被告人劉江所犯故意傷害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維持其所犯虐待罪原判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福建高院再審認為,原審被告人劉江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虐待罪,依法應予數罪并罰。在劉江和同案被告人許金花的共同故意傷害犯罪中,許金花為主實施犯罪,直接導致被害人劉某琪死亡,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劉江參與并縱容許金花實施犯罪,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劉江不履行法定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并與許金花共同傷害致未成年親生女兒死亡,違背社會公德、踐踏人倫底線,情節惡劣,后果嚴重,應予嚴懲。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但量刑畸輕,再審依法予以改判。據此,福建高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履行職務,原審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被害人親屬委托的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原審被告人及被害人的近親屬、媒體記者以及各界群眾代表旁聽了庭審及宣判。
瀟湘晨報此前報道:
12月23日,福建12歲女孩琪琪被虐待致死案再審將在莆田市中院開庭審理。
11月11日,福建省高院對該案二審公開宣判,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上訴人許金花、劉江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也即繼母許金花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生父劉江因故意傷害罪、虐待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福建省高院還提到,原判對劉江所犯故意傷害罪量刑畸輕,福建省高院將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瀟湘晨報記者從琪琪生母白女士及其代理律師處了解到,按照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量刑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此前一審認定劉江系從犯,適用“減輕”處罰情節。
此次對劉江的再審將主要圍繞量刑問題,“罪名沒有變化,還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和虐待罪。”
另據封面新聞,劉江辯護人和親屬認為法院此前對劉江的判罰過重,此次再審“辯護人將會在再審時提交新的辯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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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女士在12月22日趕到莆田。這天也是琪琪去世的日子。
2023年12月5日起,琪琪被許金花關在廁所,期間遭受持續虐待,包括給琪琪喂食大劑量的瀉藥,在低溫天開電風扇吹等行為。
期間劉江明知琪琪可能受到傷害,仍未加以制止,反而發消息給許金花“打死她”“吃死她”“你放著她跑出去不要管,希望她死在外面”等,積極促進、放任許金花等人的行為。
12月22日,許金花繼續指使其他小孩毆打琪琪,三名小孩多次告訴她再打下去琪琪可能會死,許金花不予理會,還要求只打頭部。當天下午16時許,琪琪發生抽搐,小孩們勸許金花打120。許金花卻拖延時間,先清掃現場、藏匿作案工具、刪除監控,導致琪琪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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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地許金花家。2025年9月拍攝
自2014年劉江接走琪琪后,白女士再未能見到她。白女士經濟情況漸漸穩定下來時,曾多次提出要見琪琪但均被劉江拒絕,亦無從得知他們的住處。
而直到琪琪去世十個月,白女士才從警方處得知這個噩耗。恨意和內疚感至今包圍著她。
白女士稱,自己每次來莆田其實都感覺很窒息。“腦子里面下意識地想躲避。出事之前我心里的執念就一直是,她有一天長大了,要回到我身邊的,我拼命打工存錢,就等著哪一天我把她接回到我身邊來。到現在,我都沒有辦法接受這個事實。”
此次再審,白女士及其代理律師的訴求是改判加刑,罰當其罪。
來源丨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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