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男子殺害7個月大侄女并挾持父親案”一案迎來新進展。
12月23日下午,瀟湘晨報記者從當事人冷先生處獲悉,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冷靈敏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二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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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先生與女兒。受訪者提供
瀟湘晨報此前報道:
案件發生在2025年1月28日(除夕夜)深夜至1月29日凌晨,1月28日晚全家聚餐后,弟弟冷先生帶著妻子離開,留下7個月的女兒由奶奶照看。次日凌晨,哥哥冷某敏趁家人不備,持水果刀潛入侄女房間行兇,劃傷了前來阻止的母親,并反鎖房門,殺害侄女后又持刀在陽臺挾持父親,與警方對峙近3小時才被制服,小侄女因頸部大血管斷裂失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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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被破壞的門鎖。受訪者提供
吃完年夜飯7月大女兒留宿姐姐家,被親哥殺害
2025年1月29號凌晨零點左右,冷先生接到媽媽的電話,電話那頭,媽媽的呼吸很急促,“”你哥在家里面行兇,把你女兒殺害了。”
聽聞此消息,冷先生趕緊喊起老婆,開車去到案發現場,即自己的親姐姐家里。冷先生回憶稱,1月28日是除夕夜,他帶著老婆孩子在親姐姐家吃年夜飯,父母也在,哥哥也在。冷先生的哥哥45歲,未婚,從事快遞員工作,不怎么愛說話。
除夕那天,冷先生和姐姐去找獨居的哥哥,和他溝通,想要給他更換被褥,然后想把他接過來吃年夜飯。但是哥哥當時不同意,經過反復拉扯,冷先生和姐姐離開了。結果哥哥自己騎著電動車,比兩人還先來到姐姐家里。“他自己在那個門外的抽屜里拿了鑰匙,開門進去了。”當天,冷先生和父母、哥哥、姐姐還有自己的一對子女,大家一起吃了年夜飯,哥哥還給了自己的兒子、女兒一人一個百元的過年紅包。
年夜飯后,三歲的兒子說想回家,冷先生和老婆便帶著兒子回家了,爺爺奶奶將7個月大的女兒留下來了。“我兒子說想回家,不喜歡和伯伯在一起。”冷先生表示,兒子因此逃過一劫。
檢方起訴書顯示,被告人冷某敏因工作、生活受挫長期情緒低落、焦慮,萌生自殺念頭。2025年1月28日傍晚,冷靈敏產生了殺害冷某霏并挾持人質從而被警察擊斃的想法,遂從隨身攜帶的小包拿出水果刀放在上衣胸口的口袋,伺機作案。
2025年1月29日0時許,當屋內只剩他的父母和侄女冷某霏時,冷某敏開始作案。冷某敏趁母親賀某蘭在廚房煮宵夜之際,進入冷某霏睡覺的房間,用被子捂壓冷某霏的口鼻,因冷某霏掙扎被賀某蘭發現,賀某蘭上前拉開冷某敏,冷某敏拿出水果刀劃傷賀某蘭的手,將她推出房外,并反鎖房門,并再次行兇以確認其死亡。
兩次鑒定認定,被告人作案時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賀某蘭下樓向保安求助并報警。其間,冷某敏對侄女行兇后,反鎖大門,又將醒來查看情況的父親冷某建用刀具挾持到陽臺。1時42分,出警人員成功破門進入房內,冷某敏挾持冷某建坐在陽臺地板上,左手勒住冷某建的脖子,右手持刀抵在冷某建頸部,拒絕警察進入房間查看冷某霏的情況,多次要求警方開槍擊斃自己,經多方勸說,冷某敏仍然不放棄犯罪且情緒愈加激動。3時許,警方朝冷某敏頭頂上方打了一槍,冷某敏聽到槍聲后倒地,民警趁機上前控制冷某敏,并解救冷某建。120急救醫生現場確認冷某霏已無生命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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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的陽臺,玻璃被子彈擊碎。受訪者提供
冷先生告訴瀟湘晨報記者,行兇者是自己的親哥哥,45歲,案發前從事快遞員工作。冷先生認為,哥哥冷某敏的人生起點并不低,1998年中專畢業,去過很多城市工作,但一直沒有結婚,事業上也沒有很大的成就。2013年,在深圳工作的冷某敏向冷先生借錢,說要創業開公司,冷先生給了他3萬元,之后,哥哥又向他借錢炒股,冷先生又給了哥哥3萬元。但截至案發,這6萬元冷先生都沒有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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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鑒定顯示,被告人作案時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受訪者供圖
2025年4月、6月,惠州警方分別給冷某敏做了精神鑒定,第一次鑒定顯示:冷某敏作案時重度抑郁發作,但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因此故意殺人行為被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第二次鑒定顯示:冷某敏被診斷為惡劣心境,作案期間處于發病期,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8月6日,該案在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庭審后,冷先生講述了被告人在法庭上的表現:“我大哥殺害了我女兒,在庭審現場他說話讓人感覺含糊不清,他的意思是當晚小孩在那邊哭,他想抱孩子家人沒讓他抱,然后那時候他腦子一片空白。不過,他也說事情過程就是起訴書中查明的那樣。”
冷先生接受瀟湘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案件發生后,自己和妻子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響,妻子沒有了工作,有一個三歲半的兒子需要撫養,還在吃之前打工的“老本”。他買了心理學相關的書籍來閱讀學習,他認為哥哥行兇前的表現并不像抑郁癥的癥狀,“但我只看了幾個月的心理學的書,也說不準。”
冷先生表示,自己不會出具諒解書,希望法院公正審理,“我女兒很無辜,哥哥為什么要這樣做?”冷先生還委托代理律師發起了附帶民事訴訟,希望被告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瀟湘晨報記者曾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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