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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晚間,科創信息(300730)對外公告,公司和相關責任人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25]13號)。
公告披露,科創信息于2025年11月1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13202525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經湖南證監局調查,科創信息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2023年4月,科創信息與大有數字科技(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大有科技)開展服務器及應用軟件銷售業務。科創信息從事上述業務時不具有對商品的控制權,在知悉業務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總額法確認收入,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一收入》(財會[2017]22號)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同時科創信息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過程中錯誤調整上述業務金額。上述行為導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46,320,193.97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33.57%;虛增營業成本32,601,645.30元,占當期披露營業成本的33.57%;虛增利潤12,792,144.79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71.94%。
湖南證監局認為,科創信息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根據《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等規定,公司董事長費耀平,董事、總經理兼財務總監李杰,系科創信息上述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公司財務經理龍仲,系科創信息上述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據此,湖南證監局擬決定:一、對湖南科創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二、對費耀平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三、對李杰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四、對龍仲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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