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23日從市場監管總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直播電商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將于近期發布實施,加強對直播電商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嚴格監管,對直播賣食品劃出“紅線”。
據介紹,此前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起草了規定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目前相關工作程序已基本完成,將于近期發布實施。
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協調司司長司光介紹,規定將針對直播營銷人員的不同情形分別提出要求,例如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嚴格的選品制度,建立事前合規審核機制和食品抽樣檢驗管理制度,真實、全面、準確發布食品相關信息,不得通過直播間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司光還表示,規定將明確不得通過直播間經營的食品類別,細化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具體情形,明確處罰依據。
記者了解到,此前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列出了直播電商不得經營的食品類別,其中包括:禁止生產經營的食鹽或者作為食鹽銷售的鹽產品,以及無標簽或者標簽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食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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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
食品銷售連鎖企業必須扛起責任
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經營司副司長李祥章12月23日在市場監管總局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企業總部是連鎖企業食品安全管理的中樞,必須扛起責任,不能當甩手掌柜,不能“只收費、不擔責”。
李祥章介紹,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食品銷售連鎖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旨在推動食品銷售連鎖企業管理更規范、責任更清晰、風險管控更有效。
據介紹,規定把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到“最小工作單元”,要求企業總部應當建立并實施覆蓋企業總部、分支機構、門店的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制度機制,明確企業總部在食品安全風險研判、人員培訓、進貨查驗、經費保障等方面責任義務。對實施統一采購、配送的企業,企業總部應當統一建立食品供貨者準入、評價和退出機制,統一建立并督促落實出庫發貨、承運管理、門店收貨聯單記錄制度。
規定還提出,對企業總部未按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對食品安全狀況實施檢查評價等違法行為依法嚴懲,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經營許可證。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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