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微信群通知又來了,這次不是親子活動,而是一份收費清單:班費、材料費、活動費——都通過家委會發布,自愿原則背后卻是無形的壓力。
而根據最新消息,官方公布,明確要求“不得通過家委會收取任何費用,嚴禁引入第三方機構向幼兒家長直接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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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
與此同時,幼兒園收費需按月、季度或學期收取,禁止跨學期預收,不得以幼小銜接班、興趣班等名義收取額外費用,禁止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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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委會本是家校溝通的橋梁,但現實中往往異化為收費工具。
2025年9月,廣州一名小學生家長廖爸爸因質疑家委會收費問題引發熱議。事件的起因是家委會在班級微信群里以“通知”而非“倡議”形式要求繳納班費,并指定了收取負責人和記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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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家委會運作偏離其“參與權和建議權”的定位,越界行使決策權和執行權時,就引發了廣泛爭議。廣西柳州某學校的家委會曾在臨近教師節時組織家長集資買禮物,其中一名家長表示不參加,就被要求退出家長群。
新政策不僅在禁止不規范收費行為方面作出了明確要求,還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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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建立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目錄清單,由地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提出意見,經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執行。目錄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對于不同性質的幼兒園,政策實行分類管理。普惠性幼兒園和其他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費、住宿費實行政府指導價;而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費、住宿費及各類幼兒園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則實行市場調節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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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發布后,在社交媒體和育兒論壇上引發了廣泛討論。大部分家長對新規表示歡迎,認為這有助于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和減少家校矛盾。
一位幼兒園大班孩子的母親在網上寫道:“終于不用再面對那些看似自愿實則強制的收費項目了。每次家委會發收費通知,都得硬著頭皮交錢,否則怕孩子被另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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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網上討論看,不少家長對家委會收費的“自愿性”表示質疑。在群體壓力下,很少有家長敢于公開反對收費決定。甚至有家長因不參與集資購買教師節禮物,被要求退出家長群。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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