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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第十次全省法院刑事審判工作會議在成都召開。會上,利州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燕以《創新追贓挽損三機制 實現反電詐質量效率效果有機統一》為題作交流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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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利州法院堅決貫徹落實上級法院安排部署,深刻把握審判工作質量、效率、效果之間的辯證關系,積極探索涉詐資金判前返還、“兩卡”犯罪間接補償、生效判決“回爐補火”三項機制實踐,著力破解追贓挽損難題。五年來,已累計為1800余名受害群眾挽回經濟損失2.3億元,全區電詐案件發案損失態勢得到有效遏制,相關工作成效顯著。
01
探索涉詐資金判前返還
實現追贓挽損更優效率
針對電詐案件資金流轉快、被害人損失大的特點,利州法院積極探索對權屬清晰的涉案資金在判決生效前先行返還。通過提前介入梳理資金流向、訴中公示保障程序權利、建立清單綠色通道裁定發還等舉措,有效避免了資金沉淀,減輕了后續執行壓力,讓受害群眾能更快感受到司法救濟的溫暖。
02
探索“兩卡”犯罪間接補償
實現追贓挽損更好效果
在辦理為電詐犯罪提供幫助的“兩卡”案件時,利州法院創新構建工作方法,積極引導涉案人員在其能力范圍內,自愿對電詐被害人進行合理補償。通過精準測算、全面引導、并將補償情況與訴訟處理、量刑考量相結合,形成了“懲處與補償并重”的治理模式,不僅懲治了犯罪,也拓寬了被害人受償渠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該機制曾獲評全省法院改革創新獎。
03
探索不明財產判項“回爐補火”
實現追贓挽損更高質量
為解決因財產判項不明導致的“執行不能”問題,利州法院借助全市改革契機,積極探索對生效判決中涉財產部分判項不明的“回爐補火”機制。通過審判環節主動篩查風險、執行環節規范啟動補正程序、內外高效協同聯動,形成工作閉環,有力夯實了判項的可執行性,切實保障了被害人權益的最終實現。該機制已被納入市級改革部署并獲評典型案例。
會議對全省法院刑事審判工作成績突出集體和個人予以表揚通報,并為獲得全國法院刑事審判工作成績突出集體和個人代表頒獎。其中,利州法院刑事審判庭榮獲“全省法院刑事審判工作成績突出集體”稱號,刑事審判庭庭長王敏獲評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工作成績突出個人”。
篤行不怠結碩果,揚帆遠航再出發。下一步,利州法院將深入貫徹落實本次全省刑事審判工作會議精神,持續鞏固深化追贓挽損工作機制,堅持將追贓挽損貫穿刑事訴訟全過程,努力實現“應追盡追、應退盡退、應賠盡賠”,以更實的舉措守護好人民群眾的“錢袋子”,為縱深推進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貢獻更強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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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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