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球時報12月25日綜合報道,二戰期間被日軍強制征兵的部分韓籍遇難者遺屬23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本靖國神社撤下未經遺屬同意而被合祀的先人牌位,并向日本政府和靖國神社索賠共計8.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420萬元)。據韓聯社報道,這是擄日強征韓籍遇難者遺屬首次在韓國法院就“取消靖國神社合祀”問題提起訴訟。
報道稱,韓國民族問題研究所、太平洋戰爭受害者賠償推進會及訴訟代理人團23日在首爾召開記者會并發布上述消息。訴訟共有10名韓籍軍人和軍屬遺屬作為原告,要求靖國神社從記載死者姓名與死亡日期的“祭神名簿”“祭神名票”中刪除其祖輩姓名。
訴訟代理人團表示,對于遺屬來說,被合祀于靖國神社不是單純的宗教儀式,而是將被強制動員、身亡于侵略戰爭中的遇難者納入美化戰爭的敘事框架,侵犯遺屬以自身方式追悼故人的權利。原告方主張,日本政府在強征韓籍人員并致其死亡后,向靖國神社提供相關個人信息,參與合祀侵害了遺屬的人格權、宗教信仰自由與良心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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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圖源:央視新聞)
據澎湃新聞報道,靖國神社供奉有14名二戰甲級戰犯,是日本軍國主義發動對外侵略戰爭的精神工具和象征。據悉,日據時期被強征的2萬余名韓籍人員亦被合祀于該神社。相關情況上世紀90年代被曝光后,遇難者遺屬曾兩次向日本法院提起取消合祀的訴訟,但均被以“訴訟時效已過”為由駁回。今年9月,有6名遺屬再次向日本法院提起相關訴訟。
韓國《京鄉新聞》報道稱,遺屬此次轉向韓國法院起訴,是由于其在日本司法途徑中多次提訴受阻。此前,由于國家豁免權(主權國家根據國際法享有的免于在其他國家法院受審的權利),相關團體對其他國家提起訴訟十分困難。而近年來,韓國法院在日軍“慰安婦”案件中作出新的司法判斷,裁定“韓國法院對其他國家在韓國境內犯下的反人類罪行擁有管轄權”,不適用國家豁免權,這為本案在韓起訴提供了法律背景。訴訟代理人表示,相關強制動員行為起始于朝鮮半島,符合韓國法院行使審判權的條件。
極目新聞綜合環球時報、澎湃新聞、央視新聞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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