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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安徽法治報》頭版頭條
原標題
電梯“夏病”何以“冬治”?
鏡湖檢察監督推動法規從“紙面”落“地面”
本報記者 徐奧萍 通訊員 熊秋萍
“夏季電梯機房動不動就超過40℃,設備容易‘中暑’停機,現在趁冬天全面檢修安裝,施工便利、成本更低,正好為明年夏天做好準備。”12月1日,蕪湖市鏡湖區某小區物業工程主管張師傅向回訪的檢察官解釋道,這一看似“反季節”的整改舉措,背后是鏡湖區檢察院推動《蕪湖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實質性落地的一次精準監督。
蕪湖地處江南,夏季高溫濕熱,極端氣溫時常突破38℃。往年盛夏,不少高層住宅電梯機房因溫度過高,頻繁啟動“熱保護”而突然停運,部分轎廂還存在通信信號弱、緊急報警失靈等問題,導致被困居民無法及時求救、救援響應遲緩,成為困擾群眾出行的“老大難”問題。
針對這一地域性民生難題,《蕪湖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要求,新安裝乘客電梯應實現轎廂內公共移動通信網絡信號覆蓋,并在機房安裝符合安全運行需要的空氣調節器,以保障電梯在高溫下的持續穩定運行。但法規是否從“紙面”落到“地面”?今年8月,鏡湖區檢察院聚焦這一直接關乎民生的法規條款是否落實開展全面調查。
公益訴訟檢察官頂著烈日,一周內深入20多個小區,逐棟排查電梯機房、詳細記錄高溫數據,并現場測試緊急呼叫系統響應情況。調查發現,轄區11個住宅小區電梯存在“機房空調閑置或未裝”“緊急呼叫響應不暢”“消防與溫控設備缺失”等29處隱患,違反條例規定,直接威脅居民日常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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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逐棟排查電梯隱患
“法規的生命力在于執行。機房高溫是電梯故障的首要誘因,信號覆蓋則是救援聯系的‘生命通道’,必須從源頭系統治理。”為此檢察機關召開公開聽證會,向與會人員解讀問題整改的必要性,并征求與會各方相關意見。會后,該院制發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建議,督促相關部門全面履行監管職責。
檢察建議發出后,相關部門針對問題清單開展專項整治,指導使用單位利用冬季維保窗口期,對機房空調進行檢修、加裝或改造,同步完善滅火器、溫濕度計等配套設施,并協調推動電梯轎廂信號增強工程。截至11月底,涉事小區電梯機房空調全部實現有效運行,緊急報警裝置響應暢通,信號覆蓋顯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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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對電梯整改進行回訪
以此案為切入點,鏡湖區檢察院還推動建立電梯安全監管協同機制,將機房溫控、信號覆蓋、應急響應等納入常態化監督范疇,并通過普法宣傳提升公眾對電梯安全條例的認知與監督意識。“條例不僅明確新裝電梯的硬性要求,也鼓勵既有電梯逐步改造,并對住宅電梯給予財政補助。”承辦檢察官表示,“我們將持續發揮公益訴訟職能,推動安全標準落到實處,讓每一部電梯都成為居民安心出入的‘安全艙’。”
從“夏病冬治”到“未病先防”,檢察機關以法律監督推動地方性法規系統性實施,不僅化解了高溫時節的運行風險,更在寒冷季節里筑牢了群眾“上上下下”的安全防線。
第9651期
安徽檢察新媒體出品
終審丨任小玲 二審 丨吳熒
來源丨安徽法治報
編輯丨李昂
投稿郵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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