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他對我真的很好。"這句話 2005年超女比賽后,19歲的張靚穎遇見馮軻。這個男人像精準的獵手,一眼看中了她 張媽媽最早發現不對勁。戶口本被藏起來了,女兒的經濟合約全攥在男方手里。老人家在媒體前哭著說:"他把靚穎當成賺錢機器。"可熱戀中的人哪聽得進去?2015年 婚禮辦了,但沒領證。更絕的是,馮軻把婚房登記在自己母親名下。張靚穎巡演連軸轉,累到耳膜穿孔,銀行卡卻不在自己手里。有次采訪她苦笑:"我連買杯咖啡都要請示。"這話細思極恐,一個當紅歌后,活得像被設定好程序的演出機器人。 轉折點在2018年。粉絲發現張靚穎名下公司股權被悄悄轉移,巡演收入打入陌生賬戶。同年10月,張靚穎取關馮軻,刪光所有合照。分手的代價是慘烈的——她失去親手創立的工作室,帶著兩個行李箱搬出別墅,連演出服都是臨時借的。 但離開錯的人,事業反而開掛。2020年《中國新說唱》幫唱張靚穎,彈幕刷屏"姐姐殺瘋了"。去年巡回演唱會,她穿著自己設計的戰袍唱《808》,臺下燈海連成銀河。反觀馮軻,帶的新人沒水花,被業內調侃"離開張靚穎查無此人"。 現在回看,這段15年糾纏像極了職場PUA的變形記:用感情包裝剝削,用合約制造牢籠。張靚穎用親身經歷證明:當愛情需要簽合同時,最先該簽的是自己的獨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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