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曾經長期執掌內蒙古電力公司的廳官賈振國被有關部門通報“雙開”。當天,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述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準,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內蒙古自治區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賈振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
賈振國(資料圖)
經查,賈振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消費卡,違規接受宴請;嚴重踐踏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違規接受旅游安排;任性用權,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靠電力吃電力”,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對于賈振國的所作所為,有關部門評價稱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賈振國開除黨籍處分;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賈振國,男,漢族,1964年7月生,山西榆次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清華大學工商管理碩士,教授級高級政工師、高級經濟師,198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12月參加工作。
賈振國從上世紀80年代起便任職于電力系統,早年曾擔任內蒙古電管局黨委組織部(干部處)干事、科技干部科副科長、科長,內蒙古電力公司黨委辦公室副主任、機關黨委副書記,薛家灣供電局黨委書記兼紀委書記、局長,內蒙古電力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等職。
2009年,賈振國調任包鋼,擔任包鋼(集團)公司黨委常委、紀委書記,后來又升任包鋼集團黨委副書記兼包鋼西創董事長、黨委書記。2015年,賈振國重返內蒙古電力公司,任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董事,2019年升任黨委書記、董事長,成為公司“一把手”。2024年,賈振國任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直至今年6月被通報落馬。
在此次公布的處分通報中,有關部門專門指出賈振國“靠電力吃電力”的問題,這也說明其具體腐敗情節與其在電力系統的任職經歷密切相關。在紀檢監察部門近年查處的官員之中,原廣西百色電力董事長韋志勇、中國南方電網超高壓輸電公司原總經理侯衛東等人,也曾被指“靠電吃電”。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等
來源:海運倉內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