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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遼寧省發布《遼寧省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定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引發輿論熱議。征求意見稿提出,對新型職業農民職稱擬設置四個級別,即初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
圖片來源:遼寧省人民政府官網截圖
什么叫新型職業農民?征求意見稿指明,新型職業農民是在農業農村一線,具有一定種植、養殖、農村社會服務等農業技術技能,能夠起到示范和帶頭作用,以農業生產經營或服務作為主要經濟來源的現代農業農村從業者。
此舉引發輿論場熱議。有人認為,給農民評職稱,有利于打破刻板印象,讓農業經營者從傳統農民形象轉變為現代職業人士;也有人認為,給農民評職稱,本質上是把適用于科研院所、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模式生硬地套用在廣大農民身上,這種創新的必要性值得商榷。
目前,該文件已經結束了意見征求。12月25日,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服務處一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征求意見稿發布之后受到的關注,超出了他們的預期,但網上的一些報道并不準確,跟他們想出臺這項政策的本意有所偏差。他強調:“我們不是要給農民評職稱,而是嘗試在農業基層領域,為從事農業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開辟一個可以評定職稱的渠道。”
據悉,遼寧省對新型職業農民的評審專業包括農學、園藝、植物保護、水產、畜牧、獸醫、農業資源環境、農業機械化等。取得“新型職業農民”職稱的農民可以獲得一些優待,比如基層服務組織在農村招聘相關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可享優先受聘;優先簽訂有償技術承包、指導、培訓和推廣合同;優先享受新技術培訓;優先承接新品種、新產品、新模式的試驗示范等。
上述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遼寧之所以出臺該文件,也是借鑒其他省份的經驗,他們在網上看到其他省份給職業農民評職稱的相關新聞,查詢了一些相關信息,認為這種做法可行,于是也開始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探討遼寧是否可以進行類似的嘗試。
給農民評職稱,確實不是新事。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鼓勵各地開展職業農民職稱評定試點”。此后,河南、山東等省份發布過有關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定的文件。據河南日報此前報道,河南省從2018年起開始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定工作,其中2021年1月有23位“新農人”評上高級職稱,比2018年、2019年兩年加起來的總數還要多。
不過,上述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目前,在超出預期的關注度和部分走偏的輿論下,還無法確定是否要正式出臺該文件,他們需要再慎重研究。此外,關于“新型職業農民”這個稱呼,后續他們也可能會調整。
《中國新聞周刊》發現,目前,遼寧省農業農村廳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均刪除了這份征求意見稿。
記者:呂雅萱(13618603380@163.com)
編輯: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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