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懂法,會計懂稅。這似乎是專業服務領域里一道不可逾越的鴻溝。
但我們今天分享的故事的主人公,趙同雙律師,早在20年前就跨過了這道溝。作為一名執業29年的資深律師,他手里握著兩張王牌:一張是民商法的“盾”,一張是稅法的“矛”。
作為一名1996年就開始執業的“老兵”,他本可以安穩地守著傳統的民商事業務。
然而,早在2001年,他就極具前瞻性地考取了注冊稅務師資格,成為了行業里極少數“懂稅的律師”。
隨著金稅四期的上線和2026年《增值稅法》的臨近,這位深耕涉稅領域20多年的老兵,敏銳地捕捉到了風向的巨變。
他發現,傳統的法律服務日漸勢弱,而“法財稅”融合的上帝視角,正在成為律師新的核心競爭力。
靠著這套“法稅融合”的獨門絕技,他的“法稅融合”的客單價遠超于通常的法律服務,他和有的客戶合作已經超過了20年。
以下文字,是關于他如何通過全流程稅務合規的深度復盤。基于趙律師的分享整理而成,以趙同雙律師第一人稱講述。
01
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我的很多同行都不理解我。
2001年,當我花大力氣去考注冊稅務師的時候,他們覺得我是“不務正業”。在那個年代,大家的共識是:“律師是搞法條、打官司的;稅務是會計填表、跑稅局的。井水不犯河水。”
但我當時就有一種強烈的直覺:這種割裂,是巨大的風險,也是巨大的機會。
做律師久了,你會發現,傳統民商事律師眼里的世界是“二維”的。
我們在審合同、做并購時,只盯著“甲方”和“乙方”。我們信奉《民法典》里的“意思自治”,覺得只要雙方談妥了,簽字畫押,這事兒就算成了。
但作為一個懂稅的律師,我眼里的世界是“三維”的。
在任何一筆看似只有甲乙雙方的交易中,都永遠站著一個“隱形的第三人”——稅務局。
這個“第三人”非常執著:不管你合同怎么簽,也不管你這單生意賺沒賺錢,只要資金流動了,該它拿的那份(稅),它必須拿走。
而且,它的規則是法定的,你改不了。
這就是我做涉稅業務的底層邏輯:如果不把這個“隱形第三人”安頓好,律師設計的很多看似完美的商業架構,最后都會變成“隱形炸彈”。
正是因為我看懂了這一點,我的業務才有了現在的高價值和高粘性。
我的涉稅專項服務,起步價基本就在50萬以上;我的客戶,有的從創業第一天起就跟著我,一跟就是20年。
因為他們知道,懂法律的律師很多,但能幫他管好“錢袋子”、不交冤枉稅的律師,太少了。
02
涉稅服務不是一錘子買賣,它是貫穿企業生命周期的剛需。
為了把服務做深,我將企業從“出生”到“退出”的全過程,拆解為15個關鍵涉稅節點。每個節點,都是律師切入的高地,也是老板最容易踩的坑:
1、股東出資(Shareholder’s investment)
痛點:老板沒錢,用技術或房產作價增資。工商一變,稅務局認定“視同銷售”,要交20%個稅。公司沒開張,老板先背幾百萬債。
我的打法:啟動“遞延納稅備案”(財稅〔2016〕101號),把稅款合法延后到轉讓股權、拿到真金白銀時再交。
2、銀行貸款(Bankloan)
痛點:企業向銀行借款產生的利息,能否全額在稅前扣除?如果涉及關聯方擔保或統借統還,稅務風險極大。
我的打法:審查融資合同結構,確保利息支出的合法性和關聯交易的合理性,防止被納稅調整。
3、土地廠房(Land and factory building)
痛點:拿地建廠涉及契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很多企業為了省事,把廠房和設備混在一起核算,導致設備也跟著交了房產稅。
我的打法:指導企業進行“資產分割核算”,明確房產原值,將非房產類資產剝離,降低房產稅基。
4、設備(Equipment)
痛點:采購設備的進項稅額抵扣是否規范?折舊年限是否符合稅法規定?
我的打法:利用“加速折舊”政策,幫助企業提前收回成本,減少當期企業所得稅,相當于獲得一筆無息貸款。
5、材料采購(Procurement)
痛點:上游不要發票能不能便宜點?收到“虛開發票”怎么辦?
我的打法:建立“四流合一”(合同、發票、資金、物流)的證據鏈審查機制,切斷虛開鏈條,防止被牽連。
6、生產(Manufacturing)
痛點:成本核算混亂,邊角料處理不入賬,隱匿收入。
我的打法:規范生產成本分攤,確保投入產出比合理,避免因能耗、產出數據異常觸發稅務預警。
7、銷售(Sales)
痛點:“混合銷售”陷阱。出租廠房搞“房產+設備+服務”打包一口價,被全額按12%征房產稅。
我的打法:拆分合同。房產租賃(12%房產稅)、場地租賃(0%房產稅)、設備租賃(0%房產稅)、物業服務(0%房產稅)。改幾個條款,每年省幾十萬。
8、預付供應商采購款(Prepaymenttosupplier)
痛點:錢打出去了,貨沒回來,供應商跑了。這筆損失能不能在稅前扣除?
我的打法:及時收集“資產損失”的法律證據(如訴訟判決、破產裁定),確保壞賬損失能在企業所得稅前合規扣除,止損。
9、費用(Expense)
痛點:老板公私不分,家里買車、旅游都走公司賬。
我的打法:建立“公私隔離墻”,明確列支紅線,避免被稅務局定性為“個人消費”或“變相分紅”,面臨補稅加罰款的風險。
10、研發(Researchanddevelopment)
痛點:研發投入巨大,但財務沒做輔助賬,享受不到加計扣除紅利。
我的打法:協助企業規范研發立項、費用歸集流程,幫企業把國家給的加計扣除紅利一分不少地拿回來。
11、利息(Interestpayment)
痛點:民間借貸或向股東借款的利息,往往超過銀行同期利率,超標部分不能稅前扣除。
我的打法:設計合規的債權融資結構,把控利率紅線,并確保持有正規發票,規避稅務調增風險。
12、所得稅(Incometax)
痛點:利潤虛高,企業所得稅壓力大。
我的打法:進行全流程的稅收優惠政策梳理(如高新企業、小微企業優惠),而非通過買票等非法手段降稅。
13、分紅(Cashdividend)
痛點:公司賺錢了,老板想拿錢,要交25%企業所得稅+20%個稅,雙重征稅太痛。
我的打法:在設立之初(節點1)就設計好持股平臺(合伙企業或家族公司),利用居民企業間分紅免稅政策,讓資金在體內低成本循環。
14、股權轉讓(Sharetransfer)
痛點:房地產企業轉讓股權,被穿透認定為“轉讓土地”,面臨巨額土地增值稅(LAT)。
我的打法:在盡調中測算隱形稅負(LAT),在談判桌上要求折價或由對方承擔,拒絕做“接盤俠”。
15、破產清算(Bankruptcy)
痛點:到了最后一步,稅務局也是債權人,而且是優先債權人。
我的打法:在破產程序中,厘清稅務債權的優先級,妥善處理歷史欠稅和滯納金,保障其他債權人(如職工、抵押權人)的合法權益。
03
如果說我們上面拆解的這15個節點是“治未病”,是幫企業排雷;那么當矛盾已經激化、官司打到法院時,懂稅的律師還能不能發揮作用?
答案是肯定的。懂稅的律師,在法庭上利用“稅法武器”,往往能實現對傳統民商事律師的“降維打擊”。
給大家講三個我親歷的戰例:
戰例一:勞動糾紛里的“絕地反擊”
法院判公司支付員工報酬10萬,扣完稅給了7.5萬。員工不干,申請強制執行。普通律師只會喊冤,而我直接引用《稅收征管法》:“這筆錢不是我要扣,是國家強制我扣的。如果不扣,我就違法了。公法義務優于私法債權。”法官聽完,直接駁回了員工的申請。
戰例二:破產拍賣里的“稅負博弈”
破產管理人想從拍賣款里扣稅。我死死咬住拍賣公告里“稅費由買受人承擔”這一條。我主張:“納稅義務是公法,不能變;但誰來掏錢是私法,完全可以約定。”最終,法院支持了我,幫銀行全額拿回了拍賣款。
戰例三:股權轉讓里的“LAT阻擊戰”
并購后被追繳巨額土地增值稅,買方拒付尾款。我通過還原交易的稅務成本,證明這是商業慣例中的可預見風險,通過補充協議重新分配了未來稅負,解開了這個死結。
其實,無論是這15個生命周期節點,還是訴訟中的降維打擊,這些都是我過去29年總結的方法論。
但看向未來,我們的客戶面臨的外部環境,正在發生根本性的巨變。
04
回顧這29年,我最大的感觸是:涉稅服務的底層邏輯,已經徹底變了。
新的業務切口,不是幫客戶“偷稅”,而是幫客戶“合規”。是幫企業清洗歷史遺留的爛賬,是重構“四流合一”的證據鏈,是把該拿的政策紅利拿回來。比如:
破產重整涉稅:債務豁免是否納稅?歷史欠稅怎么清償?
CRS(全球稅務數據互換):高凈值人群的海外資產合規。
風口已經來了,作為律師,我們該怎么做?如果你也想構建自己的涉稅服務壁壘,我有三條行動指南:
第一步:打破心理壁壘,下定決心“現在開始”
很多同行覺得稅務太專業,不敢碰。我的回答是:種一棵樹最好的時間是十年前,其次是現在。
你不需要變成會計,你只需要跨越學科門檻,掌握通用的“商業語言”。
律師不需要像會計師那樣精通計算和做賬,但必須掌握基礎的會計學原理(如“有借必有貸”的平衡邏輯)。
要能看懂資產負債表等核心財務報表,熟悉企業經常性的財務項目。只有懂這門“語言”,才能與財務總監(CFO)同頻溝通,獲取關鍵信息。
這樣就足夠入門了。
第二步:摒棄“灰色籌劃”,堅守“合規底線”
警惕“偽籌劃”陷阱。嚴禁為了避稅而建議客戶使用高風險手段(如通過霍爾果斯等洼地空殼公司、虛構個體戶業務等)。這類“籌劃”往往是將客戶推向火坑。
確立“合規”核心價值。律師的價值不在于幫客戶“偷稅”,而在于“合規”;目的不是讓客戶“少交稅”,而是讓客戶不“多交稅”。通過合規排查,幫企業享受國家鼓勵的紅利(如高新研發加計扣除、遞延納稅等),才是長久之道。
第三步:避開內卷紅海,深耕高凈值與特殊賽道
關注“清算與重生”。房地產企業破產清算、重整中的稅務處理(如債務豁免的稅務認定、歷史欠稅清償)是當前的一大藍海。
鎖定“頂層設計”。針對高凈值群體的股權架構搭建(家族財富傳承、投資架構)。這類業務周期長(3-5年)、客單價高、粘性極強,且老板通常會親自參與。
布局“跨境合規”。隨著CRS(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的推進,高凈值人群的海外資產稅務合規將是下一個爆發點。
第四步:打造專家IP,讓專業“被看見”
在現在這個時代,酒香也怕巷子深。
我們律師在精進專業的同時,必須要有意識地進行品牌輸出。年輕一代律師的優勢在于懂得如何將自己“推出去”,建立市場認知。
最近,我和律海芒芒平臺合作,聯合全國各地的稅法專家,共同編寫了《創業者身邊的稅法》,借力出版物實現“專業產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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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稅這個賽道,越老越值錢,越專業越自由。
2026年《增值稅法》實施在即,這是律師行業幾十年一遇的洗牌期,也是我們彎道超車的最佳窗口。
但同時,涉稅業務很復雜,光靠一個人單打獨斗很難做大。
如果你也想入門涉稅業務,想跟著拿到結果的優秀專家一起合作,那一起獲客、一起交付,在干中學、在干中精進業務。
2026年1月1日,我們將在北京·國家圖書館舉辦「AI驅動涉稅法律服務進化峰會暨《創業者身邊的稅法》新書發布會」。
歡迎你來北京,和我現場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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