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星火·薪火
1984年11月8日凌晨,南京博物院老院長姚遷含冤自縊。
為了證明清白,他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帶著冤屈走了。
那根自縊的繩索,不僅勒斷了他的生路,也勒緊了每一個有良知的人的心。
![]()
姚遷已離開我們41年,41年后的今天,我們仍在追問,究竟是誰“整死”了他?
具體哪些人可以從當年中央批準的江蘇省委對犯有錯誤人員的處分決定上看到。
宣傳部長葉緒泰,負主要直接責任,撤銷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職務處分。
宣傳部副部長胡福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省文化廳黨組書記、廳長王xx,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省委副書記孫x,負領導責任,作深刻檢查。
![]()
對于《光明日報》,當年中央紀委責成《光明日報》編委會作出認真檢查,對有關人員作出處理。
但是對哪些相關人員,尤其是寫報道的記者作出了怎樣處理,不得而知。
為此,我翻閱了姚遷夫人孫和君女士在《姚遷紀念文集》中記錄的有關《光明日報》寫報道的兩位記者情況。
“1983年3月,《光明日報》記者劉xx、羅xx來寧同揭發者秘密串連數日,回京后即寫成南博院長‘剽竊’、‘侵占’科研人員學術成果的報道稿。”
“當年7月,這兩名記者二下金陵采訪,姚遷蒙恩受到接見,記者劉xx首先肯定了問題的性質,并說‘有中宣部xxx部長的指示等’。”
![]()
由此可知,當年寫報道的是《光明日報》記者劉xx、羅xx,其中看起來劉xx起主導作用。
由于孫和君女士沒有寫明是誰,想要知道是哪兩位大名鼎鼎的記者,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找來當年報紙,一看便知。
由于報紙公開發行,也就不存在侵犯個人隱私、名譽權之類,當年報紙上赫然印著“記者宋名玉、劉仲祥”。
孫和君女士記錄的劉xx出面較多,比如“(對于姚遷說明的事實真相),劉xx不想聽,也聽不進去”。
![]()
而報紙上宋名玉卻排在劉仲祥前面,根據行業慣例,要么宋名玉級別比劉仲祥高,要么宋名玉對報道貢獻比劉仲祥大,要么宋名玉僅出面采訪,劉仲祥除出面采訪還負責編造稿子。
除了兩位記者,孫和君女士還提到《光明日報》一位負責同志,確實,沒有領導授意或同意,兩位記者不但到不了南京采訪,即使采訪了,稿子也發不出來。
徐慶全在《馮其庸關于南京博物院院長姚遷“剽竊案”的回憶很重要》一文中寫道:1994年,徐慶全到當年擔任《光明日報》總編輯的杜x正(原文有全名,現將中間一字隱去)手下工作,他是當年姚遷事件報道的當事人。
閑談時,徐慶全問杜x正關于姚遷事件情況。他說,這是他主持《光明日報》期間發生的事情,姚遷自殺后,他感到很痛心。
“那么一個有才華的人竟然自殺了!”杜x正唏噓不已,悔恨之情溢于言表。
![]()
有人說,法官、教師、醫生這三種是良心職業,其實律師、記者也是最不能失去良知的職業,因為律師的良知關乎著人心中的公平正義,而記者的良知關乎著人心中的真實真相。
不知宋名玉、劉仲祥兩位記者,后來是否有過反思,良心是否會痛?
我曾到《解放日報》參觀過,看到三樓會議室中央掛著一副對聯: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
這是李大釗的名言,更是對報人職責的詮釋。
參考資料:《姚遷紀念文集》,作者:孫和君(姚遷夫人)。
圖片來源:網絡。
【注】參考信息源自官媒,內容嚴謹客觀。本文意在以史鑒今,警示世人,非議時政。
總有一些歷史需要被記憶,總有一些情懷需要被喚醒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