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時新聞網、聯合新聞網報道,國民黨、民眾黨民意代表聯合提案彈劾臺當局領導人賴清德,12月26日,臺民意機構對該彈劾案進行討論。由于藍白在席次上占據優勢,該提案以贊成60票、反對51票獲得通過,正式進入彈劾程序。
根據藍白提案中的日程安排,將于2026年1月14日、15日舉辦公聽會,于1月21日、22日與5月13日、14日舉行兩次審查會,屆時將要求賴清德到臺民意機構說明并接受詢問。5月19日臺民意機構將進行彈劾案記名投票表決。
12月18日,藍白兩黨在臺民意機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共同提案,要求臺監察機構彈劾臺行政機構負責人卓榮泰。12月19日,國民黨、民眾黨聯合舉行記者會,宣布正式提案彈劾賴清德。
藍白批評,賴清德、卓榮泰對于臺民意機構“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訂,賴清德拒絕公布,卓榮泰拒絕“副署”,創下嚴重惡例,賴清德此行為是帶頭“違法指揮行政”、帶頭“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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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左)、卓榮泰(右) 中時新聞網
21日,臺民意機構“民眾黨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未來會先在全臺各地舉辦公聽會,到時候才會進行投票表決彈劾的程序。他強調,請賴清德注意,屆時不是邀請他來進行“政情報告”,而是依照“臺民意機構職權行使法”規定,請他以被彈劾人的身份列席說明。
黃國昌直言,現在的民進黨當局沒有下限,做出什么事情都不感到驚訝。賴清德被彈劾的理由必須清楚說明,務必要讓所有臺灣人民都知道。
據介紹,根據臺灣地區相關規定,臺民意機構對臺灣當局領導人、副領導人提出彈劾案,需經過二分之一民意代表提議、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再經過臺司法機構大法官審理,獲得大法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同意人數最少不得低于9人后,彈劾案才能成立,被彈劾人即解職。
目前,臺民意機構共有113位民意代表,其中國民黨籍52人、民進黨籍51人、民眾黨籍8人、無黨籍2人。
中時新聞網指出,由于彈劾存在上述門檻,按照目前藍白兩黨在臺民意機構的席次注定無法成案,藍白是希望借此逼迫賴清德來到臺民意機構列席說明,面對真正民意,若賴清德再度拒絕,也會陷入“藐視民意”的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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