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l 一名達美航空乘客在乘務員宣布提供15,000美元的補償后,主動放棄自己的座位。
l 他下飛機后,達美航空將賠償金額降至1500美元,并指責他謊稱之前的承諾。
l 該航空公司后來承認曾宣布過15000美元的賠償方案,但稱這是“溝通誤會”,并拒絕兌現。
媒體報道,一名達美航空的乘客在機上得知航空公司提出以15,000美元的價格放棄座位后接受了這一提議,但隨后在他履行承諾后,航空公司卻將補償金削減至1,5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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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事件引發了人們對航空公司是否可以違背對乘客做出的口頭承諾的嚴重質疑。該案例表明,超售做法、口頭承諾和有限的乘客保護措施可能會相互沖突,導致航空公司改變主意時旅客幾乎沒有追索權。
故事是這樣的
丹尼爾是一位金牌常旅客,他和妻子以及年幼的女兒一起搭乘達美航空從鹽湖城飛往棕櫚泉。
起飛前,一名乘務員通過廣播通知乘客,希望有一名志愿者愿意放棄一個座位,并給予15,000美元的補償。丹尼爾立即按下呼叫按鈕,并與機組人員確認了兩次金額。他接受了提議,下了飛機,留下妻子和孩子坐在飛機上。片刻之后,飛機推出登機口滑行離開,他再也沒有機會重新登機了。
飛機起飛后,達美航空登機口工作人員告知丹尼爾,賠償金并非15000美元,而是1500美元。克里斯蒂安森提出異議后,一名登機口工作人員和一名主管指責他謊報了最初的通知。
丹尼爾稱:“他們好像覺得這個數字是我憑空捏造的”“但后來空乘人員、機長,甚至達美航空自己的郵件都承認,1.5萬美元的賠償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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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證人證實了他的說法。丹尼爾的妻子當時仍在飛機上,她聽到乘務員在丹尼爾下飛機前與登機口工作人員再次確認了15000美元的金額。
達美航空客戶服務部門隨后通過電子郵件承認該數字已被公布,并稱其為“無意之舉”。
航空公司通常會超售機票,因為他們預料到部分乘客不會出現。當實際到站的旅客過多時,航空公司會請求一些自愿放棄座位的乘客給予補償,補償形式通常是代金券或里程。
雖然15,000美元的賠償金額異常高昂,但并非違法。美國交通部規定,非自愿拒絕登機的強制性賠償金額上限為1,550美元至3,800美元,具體金額取決于延誤時間。
航公司可以自由地向志愿者提供更多獎勵,特別是代金券形式的獎勵。
達美航空后來將15000美元的賠償聲明描述為溝通誤會,并拒絕兌現。丹尼爾立即聯系了達美航空,記錄了事件經過并提供了目擊證人證詞。一位客服人員最初告訴他,機上廣播會被錄音,并建議可以對此事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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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周后,達美航空結案。該航空公司提供1500美元的飛行抵用金以及2萬里程積分(價值約200美元)。在最后一封電子郵件中,達美航空表示,其決定為最終決定,繼續請求不會改變結果。
丹尼爾拒絕了這一提議,并將此事進一步升級。根據猶他州法律,如果航司員工的口頭補償提議包含明確的要約、承諾和信賴,則可能構成單方合同。在本案中,丹尼爾正是基于這一宣布放棄了座位。州法律承認基于明確信賴而訂立的口頭合同。然而,航司通常辯稱,內部錯誤會導致此類協議無效。聯邦優先權進一步使問題復雜化,允許承運人質疑州合同法的適用。
起訴航司幾乎不太可能
實際上,起訴航司索賠1.5萬美元幾乎是不可能的。訴訟費用很可能超過最終獲得的賠償金額,航司對此心知肚明,并且常常以此為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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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被建議提交正式投訴并聯系客服,他也照做了。達美航空的高管過去也曾處理過類似的乘客投訴,直接申訴或許會促使他們對航班錄音和內部郵件進行更深入的審查。其他選擇包括聯系猶他州消費者保護部門或通過社交媒體施加公眾壓力。
如果沒有實際訴訟,法律威脅很可能會被轉交給達美航空的法律部門,然后不了了之。最終,所有這些途徑都沒能讓達美航空兌現最初的承諾。
經進一步調查,達美航空表示已解決此事并向客戶支付了賠償。丹尼爾證實,除降低賠償金額外,雙方未進行任何其他聯系或解決方案。
對他來說,問題不在于錢,而在于信任。作為達美航空的忠實客戶,他接受了航司提出的條件,并本著誠信原則履行了承諾。這一逆轉讓他開始質疑,如果沒有文件證明,航司的任何承諾是否都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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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旅客來說,教訓很明確:在放棄已確認的座位之前,務必確保獲得書面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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