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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廣東省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對2起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典型問題進行通報。具體如下:
1.省水利廳違規組織開展創建示范活動。2023年1月,省水利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印發《廣東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省級示范項目建設工作方案(試行)》,要求各地優先選擇具有一定特色和優勢、示范帶動效應好的項目申報省級示范項目,經省水利廳對照近20項評分指標評審后,按照得分高低排名,確定入圍項目并公示認定。評分指標還將是否成立領導小組、出臺規劃文件等作為得分依據。2024年4月全省組織開展清理優化創建示范活動,上述事項未列入創建示范項目清單,但省水利廳仍于2024年7月、2025年9月印發通知,違規組織各地按此前工作方案繼續開展相關示范項目申報工作,并評審公布示范項目名單。
2.東莞市多個鎮街制發實施方案大篇幅抄襲市級文件。2024年10月,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東莞市推進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2024—2026年)》,篇幅長達1.2萬字,還要求各鎮街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多個鎮街的實施方案照搬照抄市級實施方案,搞“上下一般粗”,篇幅上萬字,正文與市級方案重復率超過90%。部分鎮街甚至還要求村(社區)制定實施方案。
以上問題反映出有的地方和部門貫徹執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不到位,開展工作存在慣性思維和路徑依賴,未經批準違規開展創建示范活動;有的制發文件落實“短實新”文風存在差距,簡單照搬照抄上級文件,隨意要求制定配套文件,給基層增加不必要的負擔。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持續鞏固深化清理優化創建示范活動“回頭看”成果,深入整治公文抄襲問題,對照通報指出的典型問題,舉一反三、自我檢視,全面排查、真查實改,建章立制、系統治理,讓減負成果更好地轉化為狠抓落實、推動發展、服務群眾的實際成效。
來源:南粵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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