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0日,美軍在加勒比海公然突襲中國香港公司運營的“世紀號”油輪,未持合法逮捕令就強行扣押船上180-200萬桶石油(價值約20億美元),特朗普直言要將石油變賣或納入美國戰略儲備。
而就在同一時期,特朗普第二任期推出111億美元對臺軍售訂單,創歷史新高。
一邊是公海“劫油”的強盜行為,一邊是干涉中國內政的霸權挑釁,這雙重冒犯實在讓人忍無可忍。
美國既然打開了“公海扣船”的口子,中方完全可依國際法與一中原則對等反制,扣押美售臺軍火船既是捍衛權益,更是守護國家統一的正當之舉。
美軍霸道行徑的來龍去脈,中方反制為何有理有據?美軍公海“劫油”實錄:無令扣押,強權凌駕于國際法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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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美國海岸警衛隊主導,海軍配合,通過直升機索降突襲,在委內瑞拉附近海域攔截了懸掛巴拿馬國旗的“世紀號”油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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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艘油輪的運營者是中國香港公司,事發時并未出現在美西方的制裁實體名單上,石油運輸完全符合國際貿易規則。
美軍此次行動連合法逮捕令都沒有,純粹是“想扣就扣”,而特朗普隨后的表態更暴露了掠奪本質。
直言要把這些石油出售或補充美國戰略儲備,相當于零成本搶劫后還能大賺一筆。
要知道,這已經不是美國第一次這么干了,此前他們就扣押過運往古巴的“斯基珀號”油輪,將百萬桶石油直接轉運至美國休斯敦煉油廠,兩次扣押均未獲得聯合國授權,嚴重違反《聯合國憲章》等國際法準則 。
面對美方的非法行徑,中方第一時間點名批評,要求美國立即停止此類行為,并宣布在印度洋、加勒比海等周邊海域開展常態化巡航,全力保障中方船只的航行安全。
這一巡航很快就顯現出威懾效果。美軍在扣押“世紀號”后,又盯上了另一艘懸掛巴拿馬國旗的“貝拉1號”油輪,據悉該船運載的石油同樣計劃運往中國 。
12月21日清晨,美軍在“貝拉1號”前往委內瑞拉裝載貨物途中發起攔截,但船只拒絕配合登檢要求,雙方上演了一場海上“追逃”大戲 。
最終,美國海岸警衛隊因專業人手有限,且具備強制登船能力的“海上安全反應小組”距離過遠,不得不宣布放棄執法行動 。外界普遍認為,中方常態化巡航帶來的壓力,是美軍不敢貿然動武的關鍵因素。
中方若扣押美售臺軍火船,絕非意氣用事,而是有著堅實的法理依據。
1943年《開羅宣言》明確規定,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包括臺灣、澎湖列島等,必須歸還中國;
1945年《波茨坦公告》重申這一規定,隨后日本簽署投降書,正式承諾履行相關義務,形成了完整的法律鏈條 。
1971年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更是從政治、法律和程序上徹底解決了臺灣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明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臺灣問題是中國內政,這是國際社會普遍共識,美方對臺軍售本質上是向“叛亂政權”提供武器,干涉中國內政。
而美國已經開了“公海扣船”的先例,中方采取對等反制,完全是“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屬于維護國家主權的平叛行為,任何國家都無權說三道四。
中方的反制操作其實很明確,完全可以效仿美方的做法,直接封鎖臺灣海峽,對所有前往臺灣地區運送軍火的船只實施攔截檢查。
一旦確認船上載有對臺軍售的武器裝備,就可以依法扣押,并將這些軍火全部充公。
這種反制帶來的影響立竿見影:臺當局花111億美元買來的武器,很可能在運輸途中就被截獲,落得“花錢打水漂”的下場;
即便有部分軍火僥幸運抵臺島,也會因為運輸線路被掐斷,后續補給難以為繼。這不僅能直接打擊“臺獨”勢力的“以武謀獨”底氣,更能讓臺當局清楚認識到,依附外部勢力、妄圖分裂國家,最終只會自食惡果。
下得不說的是,中方對等扣押美售臺軍火船,會不會成為加速祖國統一的“催化劑”?臺當局失去軍火補給后,“以武謀獨”的幻想會不會徹底破滅?
美國連公海“劫油”都做得出來,面對中方反制,會不會加大對臺軍售力度,甚至直接派遣軍艦護航,引發中美在臺海周邊的直接對抗?
結合美軍的霸道行徑與中方的反制實力,你認為當前是否已到收臺的最佳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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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扣押軍火船,中方還可采取哪些對等反制措施回應美國的雙重挑釁?歡迎在評論區留下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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